記者昨天從市物價局獲悉,按照抗震救災期間相關商品價格監管的有關規定,我市糧食、食用植物油、肉蛋奶、蔬菜、成品油、液化氣等13個品種和29家經營企業列入價格監管范圍,不得哄抬物價或隨意漲價。目前,物價部門已成立專門巡查組,深入相關企業及經營場所進行價格巡查和告誡。
據了解,對涉及救災物資生產企業和監管的29家企業,全市各級物價部門將切實加強市場價格巡查,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確保價格穩定。物價部門建立了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上報制度,對于涉及救災物資價格的監督檢查實行每周定時上報,涉及重大的情況則實行隨時上報制度。同時,物價部門開展了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串通漲價、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散布價格上漲信息等價格違法行為,堅決遏制市場價格再次出現波動,整個專項整治將持續到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