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2007、2008年中,“查處非法營運車輛5000多輛”、“罰沒款達到5000多萬元”、“超額完成市總隊和區建管局下達的預定指標任務”。這樣的“業績”,的確“喜人”。若再放眼整個上海區域,交通執法部門查處非法營運的“戰果”,想必更是驚人。但如此“誘人”的 “業績”與“戰果”,倘若是建立在“釣魚式執法”的基礎上,那就不是光榮,而是恥辱。
上海某公司司機孫中界稱,10月14日晚7時30分左右,他搭載了一名衣著單薄懇求搭車的男子,幾分鐘后即被兩輛車包圍、逼停,被指認涉嫌黑車經營,車輛被有關部門扣留。他懷疑自己遭遇了“倒鉤”執法,也就是“釣魚式執法”。孫中界的遭遇并不離奇,更不孤立。此前,上海就發生多起類似事件,甚至引發行政訴訟,它們都與打擊黑車有關,而過程和結果看上去都很疑似“釣魚式執法”。上海當地一老司機更是爆猛料,說“整個上海市至少有上千個‘ 釣鉤’”。
孫中界是否涉嫌非法運營,上海市政府已明確要求迅速查明事實,公布結果。而當地交通執法部門是否涉嫌“釣魚式執法”,同樣也應迅速查明真相,以正視聽。從常情判斷,若孫中界真是個黑車司機,他只能“認栽”,而不太可能用菜刀切斷左手小指來自證其清白。而且,僅僅因為善意,私家車主搭載了衣著單薄或聲稱“胃疼”而要求搭車的人,就被處以高達萬元的罰款,無論如何會給人以“好事做不得”的聯想。更可怕的是,如果那搭車之人竟可能是執法部門投下的“誘餌”,生活在這種環境中的人都難免不寒而栗。
我不能判定上海交通執法部門是否在“釣魚”,但車主接二連三地被抓“現行”,此等巧合實在有些使人難信。而在大力查處非法營運取得“驚人業績”的同時,當地黑車的生存空間是否被有效遏制也不得而知。不過,抽象地議論一下“釣魚式執法”,也許仍不無益處。
“釣魚式執法”,“釣翁”之意不在執法,在乎“魚”。既然如此,只要“釣”到的“魚”(比如扣車、罰款)多多益善即達目的,而不管自家執法之后黑車是否少了、群眾反應怎樣。又因為上述目的,便見到但凡駕車之人皆為可“釣”之“魚”,且可以不管“釣”法如何。有車之人越來越多,有愛心的人總還沒有死絕,所以,不愁沒有上鉤者,可謂“釣之不盡,釣之不絕”。你不上鉤,讓你上鉤的辦法有的是;你不是黑車,三下兩下就可以讓你的車變“黑”。
“釣魚式執法”建立在以人民為假想敵的基礎上,同時又以利用、踐踏世間尚存的溫情為著力點,它是陰謀與暴力交媾的產物。即便能脫出“釣魚式執法”的嫌疑,我以為專事打擊黑車而不動搖畸形的運營體制,也絕非治理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