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西安市未央區第一實驗小學,學生們被分成了兩類,一半孩子戴著鮮艷的紅領巾,另一部分孩子則戴著綠領巾。該校老師解釋,學校給學習、思想品德表現稍差的學生發放了綠領巾以資激勵。“告訴他加油努力,下次爭取戴上紅領巾。”但家長并不認可這一做法,指責此舉會對孩子心理造成極大創傷。(《華商報》)
在排名次都已飽受詬病,并被越來越多的學校摒棄的21世紀,竟然還有學校和教師嫌隱性的激勵不夠,還要以綠領巾昭告天下,給幼小的孩子公開涂抹招人恥笑的顏色,真不知道,這所學校的教師是在教育學生,還是在傷害學生?
反對
扼殺個性令教育蒙羞
綠領巾不利于孩子對紅領巾的認知與尊重,同時使“差生”有了一種低人一等的標識,容易讓孩子幼小的心靈產生自卑感,傷害他們的自尊心,差生戴綠領巾讓我們的教育蒙羞。
綠領巾折射出的是義務教育的一大死結,不能激發學生上進,只能“戴出”應試教育之丑。平等接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按學習成績和思想品德將學生分為三六九等,說到底,就是按考試成績將小學生分為好生和差生。這所學校急功近利的做法,實質就是對教育公平理念的顛覆。追溯源頭,根子在現行教育評價考核體制出現了扭曲。盡管教育部已在制定《教師教育標準》,其中的一項內容就是教師要尊重孩子的學習權,與學生平等地對話;教師必須要研究教育對象,杜絕“目中無人”的教育方式,但是,不徹底摒棄應試教育模式,學校和教師的利益考量將一直拿成績說事,所謂“差生”難以咸魚翻身,綠領巾還會迎風飄揚。
2001年美國總統專門簽署了一個“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旨在讓每一個孩子都得到公平教育與均衡發展的機會,并以此來考核評價教師和學校,這值得借鑒。要從改革教育方法和教師評價機制開始,不僅要求教師不單單做“教書匠”,從“教會知識”轉向“教學生會學知識”,即所謂“授之以漁”,還要建立問責機制,禁止任何學校、任何年級的教師以任何借口將學生分為好、中、差;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過程中,充分尊重人的發展;尊重每個學生的特長;尊重學生學習能力上的千差萬別;尊重學生的個性傾向和心理特征。綠領巾只會讓差生在被歧視中扼殺個性,最終厭惡學校生活,抵觸被教育,這無疑是在向應試教育亮出“黃牌”。
梁江濤
比抽教鞭
更惡毒更可惡
以“綠領巾”來鞭策“后進”嚴重違背教育規律。古代先賢孔老夫子在教育上提倡“有教無類”理念,其意包含有教育對象的普適性,也包含“尺有所短,寸有所長”的教育辯證法思維。以一個學校或教育者的“標準”來衡量學生們的“好中差”,這樣的做法只能歸為簡單粗暴。愛迪生在小時候就是一個所謂的“差生”,不僅“笨”還考“倒數”,退學之后在其母親的教育引導下卻成了讓世人敬仰的大發明家。教育的本質和道理正在于此。而在現代教育理念中,越來越排斥給學生劃分好中差和排名次的做法,反映出來的正是符合和尊重教育規律的理念。
在舊的教育理念中存在“鼓勵先進和鞭策落后”的說法,但采取什么樣的“鞭策”手段以及應不應“鞭策”值得商榷。理性的現代教育理念中,其實“鼓勵”本身也是一種“鞭策”,對于未受到正面激勵的學生,“不激勵、不鼓勵”本身就是一種“鞭策”。在成人世界里,我們愈來愈多地以“激勵”來代替“鞭策”,對心靈發育不完善的中小學生、幼兒群體更應如此。
而一個給學生戴“綠領巾”的做法,顯然更注重懲戒性“鞭策”而忽略了正面鼓勵。這樣的單純注重“鞭策”卻不考慮學生心理感受的“教育方式”,本質上和對學生犯錯后毫不留情的“教鞭”一樣,會直接傷害學生的自尊、人格。甚至比抽教鞭的做法更“惡毒”、更可惡,因為“教鞭”的懲戒只有一次,而戴“綠領巾”的懲戒卻是長期的戕害——只要學生一天不摘下來就意味著一天的恥辱、一天的無地自容。這種只滿足教育者功利之心的做法,還是早日叫停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