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全市房產中介服務機構將被建立誠信檔案。日前,《石家莊市房產中介服務管理辦法》已經市十一屆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以政府令的形式下發。
建立中介機構誠信檔案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房產中介服務機構誠信檔案。”《辦法》同時規定,房產中介服務機構誠信檔案包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基本情況、業績、良好行為、不良行為等內容。違法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不良記錄記入其信用檔案。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不良行為應當作為該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的不良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
有此情形中介機構不得提供服務
《辦法》明確規定,有下列10種情形之一的,房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提供中介服務:無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限制房屋轉讓或出租的;新建商品房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的;房屋權屬證書與標的物不符的;共有房產未經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代管房產無房屋所有權人書面授權的;租賃雙方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違章建筑;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禁止提供中介服務的其他情形。
中介機構隱瞞真實情況將受罰
《辦法》規定,房產中介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接受委托。經委托人同意,房產中介服務機構可以將委托的房地產中介業務轉委托給具有相應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代理,但不得增加傭金。因房產中介服務人員過失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務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因委托人的過失給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或中介服務人員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有索取財物、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瞞真實情況、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為不符合辦法規定房產提供中介服務等行為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給客戶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挪用、占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戶的房產交易資金,將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給客戶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如果房產中介服務機構以低價購進(租賃)、高價售出(轉租)等方式賺取差價或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服務費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給客戶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記者崔虹 實習生申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