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至5日,國家質檢總局同時在廣東、上海分兩個片區,緊急召開過渡安置房、救災帳篷質量監督服務現場會。會議部署了過渡安置房、救災帳篷質量監督服務有關任務和要求,并就確保災后重建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提出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和要求.
會議要求,全國各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按照“突出服務、措施有效、嚴懲違法、確保質量”的指導思想,及時向帳篷和活動板房兩類產品生產企業派出質量監督服務員,把抗震救災監督服務工作和已經部署的專項整治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凡是有這兩類產品生產企業的省局,要迅速摸清情況,由省局進行組織,企業所在地的地市局派出監督員,做好服務、指導、監督工作。
會議要求,派出的監督員要幫助企業嚴把原材料進廠關,要求企業建立進貨臺帳和生產流程的電子信息檔案,實現可追溯。要對原材料進行檢驗,嚴防劣質的原材料進廠。監督員要幫助和指導企業按照技術規范組織生產,按照質量保證體系進行運行,嚴格按照民政部和生產企業簽訂的質量合同進行把關。監督員要嚴把出廠檢驗關。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檢驗,沒有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能出廠。著力抓好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強度、防滲性、阻燃性4個重點項目的檢驗,確保質量安全.
會議要求,企業要明確自身是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有關部門要承擔監管責任,雙方要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形成合力,全面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對于借機偷工減料、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發國難財的違法犯罪分子,一定要嚴厲打擊。特別是要重點查處和打擊使用假冒偽劣原材料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堅持嚴格執法,從嚴懲處。
會議還指出,對災后重建的建材產品要實現生產許可綠色通道。建材產品包括鋼筋(熱、冷)、水泥、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防水卷材、建筑外窗、電線電纜。對災區生產這七類建材產品的企業,其生產許可證到期的,一律延長至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可以繼續生產。對災區這7類產品生產企業辦證工作要從快從簡,實行“四優先”原則,即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檢驗、優先發證。對災區新申請生產許可證的七類產品生產企業要免收檢驗、審查費。各省生產許可證管理部門要加強服務,到現場對企業進行指導,誠心誠意、全心全意地幫助企業解決問題,使他們盡快恢復生產。
會議期間,與會代表還參觀考察了承擔過渡安置房和救災帳篷生產任務企業的生產現場,并與企業負責人進行了交流,聽取了企業對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