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楊華云)6月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526號國務院令,公布《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個專門針對一個地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的條例,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2008年5月12日,我國四川省汶川縣發(fā)生了里氏8.0級強烈地震。地震造成不少中小學校房屋倒塌,造成災區(qū)師生重大傷亡,校舍及儀器設備損毀嚴重。為了提高各級各類學校防震減災能力,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安全,經研究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對各級各類學校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與建設等部門聯合,結合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教學點以及轄區(qū)內的中央部委屬高校)對教學樓、學生宿舍、食堂、廁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設施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通過查閱檔案和實地踏勘等方式對學校的每棟建筑物、構筑物等進行逐項檢查,特別是要將2001年以前建設的磚混結構的學校校舍,作為此次排查工作的重點。對排查出的問題要逐校逐棟建立資料庫。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抗震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及時改造加固。各地教育和建設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統籌協調、科學安排,確保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取得實效。教育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將適時檢查通知落實情況;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造成校舍質量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通知要求大力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各級各類學校中迅速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把防震減災知識納入中小學生教科書和各級學校學生課外讀物中,在當地建立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加強各級各類學校防震減災宣傳員的培訓,組織防震減災宣講團,在各級各類學校中開展經常性的科普宣講活動。
通知還要求,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地震應急水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科學編制、修訂地震應急預案,突出以人為本,要以減少人員傷亡作為應急工作的核心,落實好應急防范措施,明確應急工作程序、層級管理職責和協調聯動機制,做到臨震不亂、決策科學、行動迅速、處置有力。加強地震應急預案和應急工作檢查,加強應急培訓,適時組織地震應急演習,檢驗反應能力,力爭使地震應急預案更加科學、實用,增強各級各類學校綜合防御能力。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視這次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請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參加,做到責任明確、任務到人,切實保證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順利進行。各地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況要在9月1日前報教育部與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