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中新網房產頻道從發改委網站獲悉,為了確保《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貫徹實施,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派人赴天津、上海、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成都、西安等八個城市,會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50多個在售樓盤明碼標價情況進行檢查。保利(成都)實業有限公司“保利花園”2期項目、成都悅城實業有限公司“祥云”項目,部分已售房源明確標示已售狀態,同時標示的價格高于實際成交價格,對消費者有明顯的誤導性,構成誤導性標價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擬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
據發改委通報稱,部分開發商出現誤導性標價等價格欺詐行為。廣州君華地產置業有限公司“君華又一城”項目,售樓處價目表使用“成交價”標示銷售價格,但部分已售房源標示的“成交價”高于實際成交價格,構成誤導性標價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擬處以50萬元的罰款。保利(成都)實業有限公司“保利花園”2期項目、成都悅城實業有限公司“祥云”項目,部分已售房源明確標示已售狀態,同時標示的價格高于實際成交價格,對消費者有明顯的誤導性,構成誤導性標價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擬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陜西榮德置業有限公司“榮德棕櫚陽光”項目,有10套房源使用“原價、一口價”、“原總價、一口價總價”等價格術語標價,其中部分房源并未出售,不存在所謂的原價或原總價,構成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為,依法擬處以50萬元的罰款。(中新網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