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先私后公”: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建保障房項目,挪用保障房建設資金。
北京某建筑材料供應商尹海前段時間就剛剛終止了給大興某在建保障房項目供應建筑材料的合同。尹海表示,他所供應的建筑材料,既提供給房地產開發商本身的商業地產項目,又提供給其配建的保障房項目。“而每每到了回款時間,對方肯定是先把商業地產的項目款結了,保障房那部分的資金則是一拖再拖,時間長了我們實在是受不了。目前,我們只給這個開發商的商業地產項目供應材料了。”尹海介紹,該保障房項目規劃有9棟,從去年到現在才建成了4棟,工期一再拖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保障房項目建設、采購原材料等資金一再被挪用。
其三,“瘦身鋼筋”: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保利潤,侵占保障房項目建設資金,壓低建設成本。
近期有媒體報道了南寧、石家莊等多地的保障性住房被查出存在砌筑質量不高、使用“瘦身鋼筋”、安全隱患較多、材料報驗和工序驗收把關不嚴等問題。有地方保障房項目負責人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在保障房建設過程中類似“瘦身鋼筋”的問題確實存在。“由于投入資金不足,保障房建設標準總的來說不高。基本的質量標準能保證就不錯了,房屋結構設計、外觀造型設計、長期安全問題等很難像商業住宅項目一樣高標準執行。”另外,由于今年以來人工成本接連上漲,房地產開發商在保障房項目建設中,往往出于成本考慮壓縮人工成本,導致項目建設進度遲遲不能推進。
資金需求高企 監管亟待加強
顯然,要完成今年的保障房投資建設任務,僅靠現有的資金來源渠道遠遠不夠。從中長期看,“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建設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資金需求將維持在高水平。
與此同時,如何規范和管理本就緊張的保障房專項建設資金,顯得更為急迫。根據審計署2010年“19個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調查結果”顯示,在重點調查的32個城市中,有6個城市和4個縣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用于回購經濟適用房和工作經費等支出,共計15231.3萬元;有6個城市的34個項目利用虛假申報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6129萬元。
鄒曉云指出,和以往不一樣的是,目前各地方政府都在全力推動保障房項目建設,力爭完成3600萬套保障房建設目標。然而,保障房項目建設涉及地方的土地、財政、建設、信貸等多個部門,才會被某些別有用心的個人或企業鉆了空子。他指出,應該設立一個綜合督查部門,專門監管保障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同時,保障房項目建設的資金、進度等相關信息應該完全公開、透明,并接受輿論和社會的監督。“對于保障房專項貸款的去處和用途,不僅僅是商業銀行,地方住建部門、審計部門、社會公眾等都有監督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本報記者 陳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