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曾女士在天河國美旗艦店購買了一款國產47寸電視機,使用期間出現問題,廠家人員上門鑒定,開出了換機證明,國美第一次送來的新機,在用戶仔細辨認之后發現液晶屏不是原來的LG硬屏,不僅如此,在觀看過程當中,圖像質量不好,出現偏色,自動彈出菜單等問題,相比原來的機器更差。
第二次跟國美協商后,國美解釋由于該款機器降價的原因已經不再使用原來的硬屏,而是用次屏代替,但如果用戶還想使用原來的硬屏,只有其他型號才有,但必須補差價。對于這樣的解釋,曾女士并不認可,繼續交涉后,國美改口稱有同型號的硬屏機器,承諾盡快配送。由于國美的前后不一,曾女士在第三次接收機器時多了個心眼,發現電視包裝袋上有許多褶皺,再仔細檢查發現電視機的外殼還有好幾道刮痕,故懷疑是樣機,所以沒有接收。
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問題機,曾女士無奈再一次與國美進行交涉,國美最后承諾再次配送一臺機器。等機器送到后,曾女士仔細檢查外包裝沒有問題,但在驗機過程中,當屏幕調為白屏時,顯示屏中間出現一個較大的黑點,故曾女士再次拒絕簽收,并要求國美給予徹底的解決。但國美給出的回復是曾女士用電視機看圖片,所以才把電視看壞的,此后就再也沒有音訊。
經過315TS介入后,國美最終給曾女士做了退貨處理,但盡管如此,四次配送四次均為問題產品給曾女士留下了極壞的印象。
二、不按合約送貨屢屢承諾屢屢失約
杭州言女士的婆婆于10月8日在國美秋濤店購買了一臺LG 32寸液晶電視,因當時沒有現貨,國美承諾10月30日送貨。后來由于25號要搬家想提前送貨,于是言女士在10月16日電話詢問國美銷售人員,當時銷售人員說有現貨,答應可以在10月17日一早送貨。但17日下午國美也未能如約送貨上門。
在沒等到貨品的情況下,言女士請假直接趕到國美門店,售貨員告知是由于其下單時沒貨了,當時已經給言女士的婆婆打過電話,但其沒有接到,聽到這樣的解釋,言女士很不滿,當天即讓門店店長在銷售單上寫明“25號前必須送貨”的字據。
本以為這樣就萬無一失,沒想到25號國美再次給出的答復是沒現貨,需等到30號才行。無果,只能等待!29號言女士接到國美的送貨、安裝電話,談妥30日早上送貨,下午安裝。30號言女士家人專門請假在家等到十一點半,安裝公司打電話告知要上門安裝時,貨物仍然沒能收到。無奈之下,言女士再一次撥通了國美的電話,沒想到答復是下個月5號送。
在此之后,言女士在2號、3號天天都接到送貨、安裝的電話,天天等,天天盼,可是天天落空。面對國美的屢屢失約,言女士十分氣憤:“國美這么大的商家,難道連最起碼的誠信也不懂嗎?……管理相當混亂,門店工作人員根本不把消費者當回事……?”
此事在315TS的介入后,國美已經給用戶辦理了送貨,并表示了歉意。
類似言女士在國美電器碰到送貨不及時還屢屢失約情形的消費者不在少數。送貨、安裝不及時在家電的配送過程當中屬于較為普遍現象,這一方面是由于經銷商或者廠家人手配置不足,另一方面也有經銷商或廠家之間存在矛盾,導致供應方面有所阻滯。基于此,要改變送貨、安裝不及時現象多發的現狀,必須要引起經銷商與廠家的高度重視,切實為消費者著想,無論是售前還是售后都把消費者當成“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