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使用了六七年的公共通道突然裝修,業主們無法自由進出。”家住莆田城區“名流之家”小區的住戶李先生撥打本報熱線968111反映情況。昨日上午,記者就此事向小區物業了解情況,物業公司表示,所謂的公共通道其實是有產權的私宅,產權方目前正在就裝修房子問題,與相關部門和小區其他業主協商。
通道裝修一半曾被強拆過
昨日上午,記者在現場看到,李先生所說的公共通道位于該小區G幢1層左數第一間,通道內堆放著許多沙石和磚頭,通道兩邊擺放著許多辦公桌椅,原先擺在通道內的一張乒乓球桌已被拆了,放在邊上。
“原先,通道是業主的活動室。”李先生介紹說,自從2004年“名流之家”形成小區后,這個公共通道一直是對業主開放的,業主可以在通道內打乒乓球,進行娛樂活動,并且自由經過。去年12月份,有人突然開始裝修通道,并搬進了大量辦公桌椅,原有的娛樂設施被搬開,業主們也無法從通道自由進出了。
李先生說,今年1月份,經業主反映,莆田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已強行拆除過一次,事隔兩個多月,通道內的沙石、磚頭以及辦公桌椅仍未搬走,正常出入仍受影響。
公共通道是業主“私房”?
隨后,記者到新世紀物業公司了解情況,經理李志剛告訴記者,所謂的“公共通道”,其實從小區形成之初就是具有產權的“私房”,只是該業主一直沒有裝修,所以被其他業主認為是公共通道。至于通道內原有的乒乓球桌,是一名業主自行購買,暫放在此的。
“正在裝修的地方有118平方米,其中38平方米是屬于物業公司的公共用房。”李志剛介紹說,物業公司現在辦公的兩間辦公室,位于小區G幢左數第2間房和第3間房,其中第3間房的業主與“公共通道”的業主是同一個人。去年12月份,業主提出要裝修“公共通道”用于辦公,考慮到裝修成本,物業公司就與該業主簽訂了一個房屋互借協議,將屬于該業主的第三間房借給物業公司繼續辦公,而物業公司則將“公共通道”中屬物業的38平方米借給業主使用。
記者向曾經拆除通道內建筑的莆田市城管執法局了解情況,當天負責拆除工作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因為當時業主提供的房產證和土地證與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合,根據《城市規劃法》認定其為違章建筑,所以先行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