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俊) 從地溝油到小龍蝦“洗蝦粉”,餐桌上的食品安全問題和監管力度備受市民關注,怎樣抽檢那些餐飲業亂七八糟的“發明”?昨天,作為主管這一領域的國家藥監局表示,已經印發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下稱“規范”),包括抽檢重點對人體有潛在危害、對其安全性必須嚴格控制的物質,以及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等(見右表)。
規范指出,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根據通報,確定重點地區、重點環節、重點產品和重點危害因素,及時開展監督抽檢。食品檢驗機構未經委托檢驗部門同意,不得分包、轉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
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中的違規違法行為,有權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組織調查處理,并將調查處理的情況告知舉報人。
規范說,對違反檢驗工作規定,偽造檢驗結果,或因出具檢驗結果不實而造成損失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出處理。
安全監督抽檢的重點
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的主要食品原、輔料
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重點環節
食物中毒事件報告較多的業態和場所
對人體有潛在危害、對其安全性必須嚴格控制的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