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金晚霞東莞分公司員工將政府部門查處人員擋在公司門口。
南方日報訊昨日,本報《“廣州金晚霞”真相》(詳見11月2日《南方日報》A03版、《東莞觀察》AⅡ01、AⅡ02版)報道出街后,引起東莞市工商、公安、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高度重視。當天,三部門聯合立案查處了廣州金晚霞東莞分公司,并暫扣其辦公室藥品,以做進一步抽檢調查。
在查處過程中,廣州金晚霞東莞分公司負責人陳桂賓及幾名員工粗暴干擾執法,陳桂賓還用一塊厚木板砸向隨同采訪的本報記者頭部,幸被記者躲過。陳桂賓不依不饒,繼續推搡記者及執法人員,并口出臟言,態度極其囂張。
昨日下午,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在看到報道后,立刻約見本報記者詢問廣州金晚霞東莞分公司的詳細情況,并決定展開對該分公司的調查行動。
隨后,東莞市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聯合東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化科,來到廣州金晚霞東莞分公司辦公地點———東城區國泰大廈1010室。
不料,聯合執法隊一走進辦公室大門,該分公司總經理陳桂賓就擋住執法人員,并大罵本報及東莞日報、東莞時報隨同采訪的記者。
“你們帶這么多人來干嘛?信不信我打個電話就能叫比你們多10倍的人來?你們有什么資格查我?”陳桂賓身上有紋身,帶著一根粗金鏈,他對執法人員大喊大叫,并推搡執法人員。
突然,陳桂賓撲向本報攝影記者,一把拉住該記者的手,試圖阻止拍照,被執法人員拉開。陳桂賓仍然罵罵咧咧,他拿起一塊厚木板,突然砸向本報攝影記者頭部,幸虧本報攝影記者及時躲過。陳桂賓見未砸到,依然口出臟話辱罵威脅。
“他媽的……”陳桂賓叫著,用手將本報一名文字記者推出辦公室,幾名員工也跟著起哄幫腔。
直到東城公安分局民警趕到現場,陳桂賓才有所收斂。
一名陳姓民警說,將對陳桂賓扔木板打砸、辱罵記者一事進行調查,并于今日給出處理結果。
陳桂賓安靜下來后,執法人員便展開深入調查。下午5時30分,陳桂賓聲稱該分公司倉儲人員回了湖南,無法打開儲存產品的倉庫。
執法人員為了取得產品,申請公證人員,請公安開鎖人員到現場才打開儲存產品倉庫。
工商、公安、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執法人員詳細調查后,決定對廣州金晚霞東莞分公司進行立案查處,并對其經營行為是否涉嫌違法做進一步調查。
聯合執法人員暫扣了該分公司辦公室內存放的所有保健產品。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工作人員說,這些保健品將要帶回做抽樣調查,調查范圍包括其所售保健品的“安全性、衛生性、功能性”等方面是否存在問題。
陳姓民警說,公安部門也將進一步調查廣州金晚霞東莞分公司在營銷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最新進展
陳桂賓向記者道歉
昨晚8時左右,一名自稱廣州金晚霞負責人的溫先生撥打本報記者電話,他首先對東莞分公司總經理陳桂賓扔木板砸打記者、辱罵威脅記者一事表示歉意,并表示將嚴查此事,甚至有可能“取消他們的代理資格”。
對于本報昨日的報道,溫先生說,該公司將正確面對輿論監督,并將盡快在公司內徹查,找出原因,及時向消費者及媒體公布相關情況。他還表示:“可能是個別銷售員的現象,將追查到底。”
隨后,陳桂賓撥打本報記者電話,對他的粗魯行為及言語道歉,“當時太沖動了……”
他還說,如果公司內部確實存在問題,將及時改正。
■讀者講述
退休干部講述上當維權經過
買貨容易退貨難
“見鬼了!我上當受騙的經歷跟報紙上的例子一模一樣。我一直謹慎對待投資、中獎和免費消費等信息,但最終還是掏了1萬余元,買了幾十盒金晚霞銷售的保健品。”
昨日下午,看完本報《“廣州金晚霞”真相》的報道后,家住南城區的退休干部蔡先生決定把自己的購買高價保健品以及后來維權的經歷講出來,以便其他市民從中得到經驗教訓。
蔡先生建議有關部門加大查處力度,維護老年人權益。
蔡先生啟程“免費旅游”
65歲的蔡先生退休好幾年了,兒女工作順利,孫子繞膝。平常,蔡先生與老伴到公園里散步,和朋友拉拉二胡、下下棋,日子過得愜意。
9月中旬,蔡先生的一個老朋友邀請他參加“金晚霞老年服務中心”的“免費旅游”,老朋友說自己中獎了,有兩個名額。
蔡先生猶豫不決,但經好友多次解釋后,蔡先生覺得“不就一次旅游嘛,不會有多大的差錯”。
9月28日早上6時多,蔡先生等人來到東城區旗峰路國泰大廈樓下,分別登上了金晚霞公司安排的兩輛大巴。大巴繞行厚街、虎門等鎮,老年人一批批地上車,直到坐滿了,才離開了東莞。兩輛車上大約有90人。
一路上,一個20歲左右的年輕女子一直陪伴蔡先生左右。蔡先生說:“那位姑娘口齒伶俐。跟我扯家常,不斷地贊美我,說的話真讓人受用。”
9時多,他們一行來到了清遠市玄真假日酒店。
將信將疑買了“藥”
下午2時,蔡先生等被帶到酒店大會議廳。會議廳里有一個舞臺,臺前擺放了許多椅子,兩邊擺滿了桌子,桌上擺著血壓計,后面擺了很多箱子盒子。
接著,幾個俊男靚女登臺演出,喧鬧的喇叭播著紅色老歌,現場氣氛活躍起來。唱完歌,來自廣州、佛山和惠州的老年人登臺“分享吃藥經驗”,并對臺下的老人說,這些“藥”藥效奇特,“藥”到病除,絕對沒問題,絕對放心。他們自稱以前身體不舒適,吃了之后就恢復健康了。
自稱“哈藥集團金晚霞公司老總”、“廣州資深中醫教授”的人陸續登臺,說:“這里賣的保健品不零售,購買需要一個療程。”
隨后,會議廳里出現了數十名穿著白大褂的“醫生”,為老年人把脈、量血壓,檢查身體。
蔡先生往桌子上一坐,“醫生”為其把脈,望、聞、切、問,中醫的絕活都用上了。蔡先生說:“醫生,其實我身體各項指標正常,并沒有多少不舒服。”“醫生”認為,蔡先生還是需要吃”藥”以保養身體。蔡先生覺得這“醫生”太邪門,竟然連他身體的一些小毛病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醫生”笑道,蔡先生的“病”肯定可以治好。旋即,“醫生”開了幾十盒益生菌和骨力欣,一個療程,1萬多元。
蔡先生將信將疑,這幾十盒保健品竟要這么貴?一次買那么多,會不會過期呢?
此時,一名自稱總經理的男子出現了。他對蔡先生說,“藥”保證沒問題,對此,老客戶可以作證。藥肯定不會過期,保質期夠長。
蔡先生終于把“藥”買下了。
無效退貨而不得
回到家后,蔡先生心里猶如十五個吊桶———七上八下,花了那么多錢買“藥”,老伴、兒女肯定有意見。他不敢告訴家人此事,只是偷偷地按照保健品說明書,服用了一段時間,但“沒有出現說明書宣傳的那種效果”。
蔡先生憤憤不平地說:“那時,覺得特別懊喪。花了那么多錢買回了幾十盒保健品,服用后竟然沒有效果,這口氣如何咽得下?”
蔡幾次來到國泰大廈10樓1010室的金晚霞的辦公室,要求退貨。但一到辦事處,他就被擋在門口的兩張沙發那里,被數個女子圍住。他一提到退貨還款,這些女子就會搶著回答:很多人都吃了這些“藥”,效果都很好,為何他吃了就沒效果呢?
蔡先生說:“一個月里,我前后去過3次,可每次總以各種理由來搪塞我。我想找那個勸我買藥的‘總經理’,但每次見到的都是一些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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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消費者”有話要說
東城區鄧先生
2007年8月,我參加“金晚霞老年人活動中心”組織的“免費旅游”活動。由于腿關節疼痛,血壓高等原因,購買了一療程的金晚霞骨力欣膠囊和金晚霞蜂銀軟膠囊,總共花了1萬多元。在服用兩種保健品一個多月后,我發現并無會議上“醫生”所講的效果。
我找到廣州金晚霞東莞辦事處,但銷售人員說:每日服用的量不夠,次數不夠多,因此沒有效果。要想有效果,需要多服用一個療程。
實在忍無可忍了,我直接跟他們說:不服用你們的產品了,不然浪費我的時間、表情。
但兩年多來,我一直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萬多元不是個小數目啊,現在怎么辦呢?最好是退款。
長安鎮莫先生
今年8月,我參加了金晚霞組織的“免費旅游”,到了佛山高明區的一家酒店。醫生告訴我說,我“腸胃不良,大便不暢,血管收縮,營養吸收不良”,然后我花了5976元買了12盒金晚霞益生菌。服用幾天后,一點效果都沒有。我打電話給銷售員,銷售員叫我打電話給“廣州的老軍醫專家”,“專家”告訴我:“藥”沒問題,而且要繼續吃。
我又服用了幾天,感覺到有些反胃。現在,我一接到金晚霞銷售員的電話,就立即掛了。
■法律問題
如此推銷保健品是否欺詐?
廣州金晚霞的行為是否已經如市民投訴所稱“涉嫌詐騙”呢?
對此,廣東尚融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操道偉說,本事件的關鍵在于:廣州金晚霞健康產品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以下簡稱“金晚霞東莞分公司”)在所謂“免費旅游”的過程中銷售高價保健品的行為,是否屬于刑法意義上的“欺詐”。
一般認為,欺詐行為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乃至于仿佛自愿地的處分了財產(如支付錢款)。
需要指出的是,學理上認為使用欺詐手段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騙取財物的,即使支付了相當價值的物品,也應認定為詐騙罪。
因此,如果前述金晚霞東莞分公司員工設套銷售保健品、虛構保健品具有“藥效”的行為屬實,則該公司這種銷售行為確有詐騙嫌疑。
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就可能構成詐騙罪;詐騙罪的主觀要件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廣東林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云昭在說,廣州金晚霞東莞分公司銷售員在電話邀約過程中,虛假宣傳保健品功效。如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根據我國刑法,可依法處以兩年以下徒刑,并處或單處罰金。
另外,王云昭認為,廣州金晚霞的諸多經營手段還涉嫌非法經營,如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且情節嚴重的話,可依據我國刑法第225條,對其公司負責人及相關涉嫌員工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他說,購買過廣州金晚霞產品的市民,如認為受到欺騙,想向該公司退貨但未能如愿,可首先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如經消費者協會調解未能如愿解決,還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專題采寫、攝影南方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