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后,北京各小區物業公司基本都如期“曬”了賬單,但很多物業公示的賬單列項與實際不相符,還有故意隱瞞公共收益等,種種虛假做賬方式,或早已是物業行業經營的潛規則。
看不懂的物業收支清單
業主每年交的物業費都用哪兒了?為了解決這一疑問,根據市住建委此前要求,北京市的物業公司自今年起,開始向業主公示物業收支情況,盡管這一政策的初衷是為了化解因物業費花得不明不白導致業主與物業公司扯皮,但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卻遭遇了物業公司的種種變相抵制。
家住天通苑[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北二區的李先生告訴記者,根據其所在小區物業公司北京方佳物業公司(以下簡稱“方佳物業”)提供給業主去年物業收支清單,2010年,方佳物業共計盈利103萬元,其中物業服務收入6439萬元,支出6476萬元,共虧損23萬元;物業經營收入3527萬元,成本支出3387萬元,盈利140萬元。
“雖然經營賺了錢,可這錢一來沒有為業主抵消物業費,二來更重要的是,哪賺的錢我們并不知道。”李先生告訴記者,雖然“物業經營收支情況”一欄中顯示最終收入了3527萬元,但其項下的子項目包括物業共用部分車位收入、外墻及電梯廣告收入、其他收入,均顯示收入為“0”。
“既然這些子項目收入都為零,那么這3527萬元的收入從哪里來的,為什么不公示呢?”在李先生看來,物業公示清單就是為了讓業主明明白白,但是現在依然看不懂,更重要的是,在小區內部,隨處可見各種經營性質的廣告欄,塔樓部分電梯內,也出現了廣告,共用部分的收費車位也被租用得滿滿當當,這部分收益到哪去了,3527萬元的經營收入又是從哪來的,包括李先生在內的天通苑北二區的業主們并不清楚。
對此,方佳物業在天通苑二區的服務人員則表示車位收益并不應該屬于經營收入。
然而記者在西直門附近某小區物業公示出的物業收支清單看到,雖然小區內只有不到200戶的業主,并不能很好地吸引廣告投放,但物業共用部分也產生了收入,包括車位收入、外墻及電梯廣告收入共計為3.44萬元,根據物業公司提供的賬目,這部分收益被抵消到了業主的物業費中。“天通苑這么大的社區,公共資源這么多,物業共用部分收入為‘0’,有點說不過去。”負責該小區的物業人員分析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方佳物業還同時向業主公示了今年物業收支預算,預計今年“物業服務收支情況”虧損額將達到23萬元;“物業經營收支情況”盈利155萬元,但其中共用部分的收支預算仍然為“0”。
收支賬單公示后,在天通苑社區網站上引起熱議,網友普遍認為,方佳物業收支情況公示清單過于簡單,部分地方仍然“看不懂”,公示賬單的本質是讓業主了解具體情況,而非走過場。業主監督仍無從下手。
“甭說停車費和廣告的錢都哪去了,就說我們每年交的物業費,據說6000多萬,可這錢都花哪去了?”業主張女士告訴記者,雖然天通苑很多小區是經濟適用房,物業費稍微低廉一些,目前約為0.56元/平方米,但由于公用面積較大,物業公司有很多可出租的房源,收入來源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