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防疫用品和基本生活必需品購銷差價超過30%的,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哄抬價格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舉報電話12315。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黑龍江省復工復產企業反壟斷合規“四項提示”
1、審慎締結協議,規避“三項風險協議”
所有經營者都應當獨立作出市場行為決策、實施銷售采購行為,不訂立協調一致的協議、決定,或者采取實質上協調一致的行為。
一是不達成橫向壟斷協議。不與其他經營者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聯合抵制交易、串通招投標,交換敏感信息等行為。
二是不達成縱向壟斷協議。不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不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三是行業協會不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上述協議。
2、合規合法經營,防止“六項濫用行為”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應遵循《反壟斷法》和《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一是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采購商品。
二是沒有正當理由,不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三是沒有正當理由,不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四是沒有正當理由,不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五是沒有正當理由,不搭售商品或服務,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六是沒有正當理由,不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3、履行申報手續,合法進行經營者集中
經營者計劃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時,應當根據《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評估是否符合申報標準。如符合,應按有關規定事先向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的,需將材料發送至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郵箱fldj@samr.gov.cn;不方便網上申報的,可將材料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8號,郵編100820。
4、研讀政策措施,識別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經營者遇到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實施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應當予以明確拒絕,并向反壟斷執法部門投訴和舉報。具體包括:
一是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
二是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的自由流通;
三是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
四是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
五是強制或者變相強制經營者從事反壟斷法規定的壟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