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菜籃子”價格平穩,襄城區市場監管局強化監管職責,采取加入小區業主群、實行移動監管模式、約談警示等多項措施,強化市場價格監管,線上線下齊發力,守護市民“菜籃子”。
01、明確政策界限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及襄陽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加強“移動菜籃子”價格監管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對蔬菜及相關產品價格采取進銷差率控制法,凡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2020年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或疫前未實際銷售以及疫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證的,經營者在購進成本基礎上大幅度提高價格對外銷售,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不立即改正的,視為哄抬物價行為。
02、加入小區業主群
各所干部職工除要加入本人居住小區業主群外,還安排相關工作人員進入轄區其它小區業主群,提醒告誡入群的“移動菜籃子”商家合理制定蔬菜價格,不得突破原有的進銷差率漲價,不得哄抬物價,并通過各種方式做好價格公示工作。
03、實行移動監管模式
根據“移動菜籃子”移動性強的特點,要實行移動監管模式,改過去到門店檢查為到銷售終端檢查,深入到各小區門口對配送現場蔬菜價格及公示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倒查配送商家,做到“人隨籃走”,菜籃子送到哪里,執法力量就要深入到哪里。
檢查配送商品價格
對農貿市場價格進行督導檢查
04、并用多種監管手段
采取提醒告誡、約談、責令整改、處罰等手段,對進銷差率突破疫情前水平導致價格過高的商家,要督促其調整進銷差率,切實降低其最終銷售價格。
05、重視價格投訴辦理回復
及時辦理價格投訴,認真回復投訴人,向投訴人講清當前我國實行市場經濟下的價格政策,讓人民群眾明白市場規律引起的漲價與哄抬物價的區別,從心理上消除人民群眾有關價格疑議,更有效地化解當前比較突出的價格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