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生產企業提供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產品,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近期組織對該省28家企業生產的36款口罩開展了監督抽查,發現其中7款口罩產品存在呼氣閥氣密性、顆粒物過濾效率等項目不合格問題。為做到既落實質量監管到位,又把對企業生產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采取四大舉措,一方面堅決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一方面靠前服務,幫助企業盡快完成不合格整改,盡快恢復生產。
1、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對抽查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7款產品,及時組織有關地市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同一規格型號產品,并對已經銷售的產品予以召回。其中佛山市南海某公司在此次抽查中被發現口罩呼氣閥氣密性不合格,南海區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赴企業進行了解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是由企業采購的呼吸閥不合格導致,已銷售批量1000只,立即責令其全部追回,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合格口罩。東莞市某企業經抽查發現口罩過濾效率不合格,已銷售1500只。東莞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廣州檢驗認證集團赴企業查明質量問題是由不合格原材料導致,執法人員對不合格數量進行了核實,要求企業對已銷售的進行追回,并補發合格產品。
2、突出質量靠前服務,指導及時解決問題。省市場監管局及時組織管轄的市場監管部門對7家企業產品不合格的成因進行深入分析,迅速查找不合格原因;現場連線廣檢集團技術專家解答企業疑問,指導企業解決技術問題,幫助企業盡快完成整改恢復生產。相關技術機構也幫助企業對購進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比對,指導其選購適合的原材料。目前,已幫助東莞市某公司制定了企業標準,并在網上進行公示。
3、采取分類措施,幫助企業快速復產。對企業能夠自行完成質量問題整改的,快速組織復查,使整改合格的產品能夠及時再次投入生產;企業不能整改合格的,組織專家提出因企而異、可行有效的技術幫扶方案,為企業提供免費技術咨詢和檢測服務,促使企業盡快復產,開足馬力為疫情防控提供質量合格產品。按照常規整改復查程序,監督抽查不合格后企業通常需要2個月時間整改,并申請復查通過后才能復產,這次省局采用組織監管人員上門分析原因,當場解決因原材料問題、適用標準不當問題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其中有3家企業當天就完成整改并復產:佛山市南海某公司已全部整改并生產無呼吸閥型號,日產量在4萬只左右;東莞市某企業已全部使用新的原材料進行生產,日產量約3萬只;東莞某公司按照新的企業標準和客戶要求進行生產,日產量為3萬只。
4、對存在嚴重違法情形的企業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監督抽查中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4家口罩生產企業,省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組織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赴企業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