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荊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的部署,荊州市社區、小區及農村村組采取封閉管理,基本生活物資實行集中配送。為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安全監管,2月20日,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加強疫情期間生活物資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掌握食品安全狀況。全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在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工作對接,采取調查摸底、上門指導、實地檢查等方式,詳細了解食品銷售、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建立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管動態工作臺賬,做到行動快、底數清、責任明。
《通知》要求,壓實食品安全責任。開展食品等生活物資配送的企業,必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并嚴格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得配送現場制售、冷葷、涼菜等熟食制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突出重點,強化保障,強化監管,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通知》要求,加強食品安全抽檢。全市市場監管部門要以生活物資配送食品經營單位銷售的食品和捐贈食品為重點抓好抽檢工作。要督促食品經營單位落實快檢制度要求,各基層監管所要同步開展快檢工作。中心城區統一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牽頭聯合各區局按計劃開展抽檢。各縣市要結合2020年抽檢計劃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監督抽檢工作。
《通知》強調,突出食品監管重點。全市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食品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索證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確保采購食品渠道合法,來源可追溯;要認真做好馳援荊州市抗擊新冠肺炎醫療隊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持續加強、統籌推進為醫生患者等必需行業提供餐飲服務的單位食品安全監管。
《通知》要求,規范配送食品標注。配送的食品應注明套餐內每一個單品的單價、重量,計量單位統一使用“克”或者“千克”;對于豬肉、牛羊肉、雞肉等商品應注明新鮮、冷鮮、冷凍字樣;單個(類)秤重商品允許出現正負偏差,但套餐總重量不能出現負偏差。對于蔬菜等食品重量,負值不能超過標稱重量5%;對于可能出現的價格波動,可在“備注”中予以說明,不同品種食品可分別標注價格變動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