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對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以及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的巨大隱患,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福建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的工作安排,緊盯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重要環節和重點區域,對非法交易野生動物違法行為進行多角度排查、監管、打擊,有力保護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2月27日以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繼續加強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的檢查力度,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2月27日至3月1日,全省系統共檢查經營場所8271個次,檢查經營戶30936個次,監測電商平臺(網站)9457個次, 督促下架(刪除、屏蔽)野生動物交易信息36條。
廈門市場監管部門
進一步加強對轄區網絡交易平臺(含各類訂餐平臺)及交易網站的監測排查,每日實時對網上銷售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做好監測,及時督促下架(刪除、屏蔽)野生動物交易信息。
泉州市場監管部門
及時對《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貫徹落實決定的相關通知進行了轉發,在野生動物監管工作中,切實加強宣傳,提倡健康飲食;2月28日下午,泉州鯉城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聯合查處孝感巷一家賣野生動物店,現場查獲9只竹鼠、5只鵪鶉活體野生動物,10大包已經剝了皮的鵪鶉凍品,野生活體動物竹鼠和鵪鶉送到東湖公園動物園里面保護,10大包凍品鵪鶉肉將作銷毀處理。
三明市場監管部門
每天對轄區內的農貿市場、商超及餐飲店開展巡查,并結合向餐飲經營者發放區指揮部第7號令《關于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精準做好“外防輸入”的通告》,檢查餐飲店,未發現野生動物交易違法行為。
龍巖市場監管部門
針對龍巖市面上較常見的田雞(學名虎紋蛙,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開展檢查,要求全市網絡餐飲平臺、餐飲店、農集貿市場禁止銷售田雞,出動執法人員,未發現銷售野生動物行為,農集貿市場未發現銷售田雞,餐飲店菜品田雞均實為牛蛙,目前已責令涉及的餐飲店改正菜單,網絡餐飲平臺也已刪除改正相關菜品。
平潭市場監管部門
加強對轄區內農貿市場、超市、餐飲經營點等場所的檢查,同時走訪轄區內鸚鵡養殖戶,向其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加強線上監測,禁止網上出現任何野生動物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