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上出現不少所謂的“養老機構”,這些機構并不提供養老服務,卻變著花樣讓老人投資理財。據了解,目前,天津、山東、四川等多個省市開始探索試點“消費養老”保險模式,而這一模式也日漸顯出其養老資金來源“第四支柱”的功能。
不過,由于缺乏科學和規范的管理,部分地方試行的“消費養老”也同時陷入了傳銷、違法私募基金等泥潭。
傳銷披上“養老”外衣
2013年12月24日,一起涉資10.9億元的傳銷案——上海家帝豪傳銷系列案在黃浦、虹口、寶山、閘北4家法院同時宣判。該案是上海有史以來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傳銷系列案,共計案件51起,涉及一家被告單位、79名被告人。
上海家帝豪傳銷系列案揭開了“養老消費”騙局了神秘面紗,據了解,上海家帝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短短6年間,6萬余人卷入,范圍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是什么樣的傳銷產品套牢他們,使他們心甘情愿投身于這條蘊藏了巨大風險的傳銷鏈?這個傳銷產品的名字叫“消費養老”。
而所謂“消費養老”,就是參與者通過購買“我愛我買”網站上養生品或其他產品,獲得“消費養老”積分,積分可兌換為現金,消費期滿之后即可兌現。“我愛我買”網站上的《消費養老合同》顯示,第一個消費期為10年,每年消費積分不少于2萬分,根據網站產品標價,大約需要購買1000元左右的產品。
為了讓“消費養老”項目獲得更多人的信任,上海家帝豪公司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包裝和公關手段。借著電子商務模式,以“探索養老模式”的名義,上海家帝豪公司在多家知名媒體大量刊發軟文宣傳。頻繁組織專家召開研討會,以大量機構與學者的“參與”來提升自己的影響力。甚至還通過組織公益行動,或對慈善機構的捐贈,來宣傳企業形象。實際上,許多媒體報道和主題論壇,都是對中國“消費養老”模式的討論,并沒有真正探究上海家帝豪公司的經營模式。
據統計,在家帝豪公司系列傳銷案中的近80名代理商中,發展會員人數達120人以上的就有55名,其中4人發展會員在1萬人以上,最多的一人發展會員高達2.3萬余人。這些代理商絕大多數獲取了高額違法所得,有6人個人違法所得在50萬元以上,其中最多一人獲利達170萬余元。
消費養老存爭議
上海家帝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推出的“消費養老”模式東窗事發之后,盡管法院給出了判決,但是依然存在不同的聲音。
贊同“消費養老”模式的人士認為,“消費養老”即消費者在購買企業的產品后,企業把消費者的消費行為視為對企業的投資,企業則把自己的一部分利潤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時間間隔返還給消費者,從而使消費者通過日常的消費行為,為自己積攢一筆可觀的資金作為自己的養老金補充(即“補充養老金”)。
有專家也認為,“消費養老”是對近年來興起的電子商務商業模式的一種創新與實踐,是國家“養老消費”政策的一種比較可行的踐行方式。這種模式的最大創新之處就在于它創造性地將消費與國家養老事業相結合,從而為國家和部分參與“消費養老計劃”的消費者提供了又一條籌集養老資金的途徑。
對于這種說法也有人表示反對,中國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指出,這其實就是一種變種的傳銷方式,換了一套說法而已。因為這個項目的最大風險在于投資者要連續消費,即天天消費,否則在停止購物行為同時合同自動終止。而當合同終止時,投資者沒有任何回報。但事實上這類企業基本上都是剛剛成立一兩年,能否活到10年是一個未知數。這意味著即使投資者抱定消費10年的信心,若項目方活不過10年,投資者同樣沒有收益。
雖然“消費養老”項目方宣稱投資者沒有任何投資,但是該項業務只針對會員開展,而要想成為會員必須要購滿數千元的商品,這實際上已經設立了投資門檻。同時項目方提供的商品都會被“增值”,即超市售價幾元的商品,在他們這里會變成售價幾十元,甚至數百元的商品。項目方在變著花樣從會員手里騙錢,這與一些盟主以“培訓費”、“指導費”等名義收費并無不同。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戰略規劃部副主任熊軍指出,“消費養老”項目宣稱的投資增值是一個長達10年的投資計劃,要知道即使是國債都無法承諾給投資者長達10年且高達12%以上的回報率。這種增值投資本身就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
警惕披著“合法”外衣新型傳銷模式
目前一些新型傳銷模式悄然興起,傳銷形式更加隱蔽,不宜察覺,并且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廣大消費者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避免不法分子乘虛而入。為了防范被騙,消費者需要警惕以下幾種新型的傳銷模式。
一、“純資本運作”傳銷模式。既不依附于任何公司、企業經營,也沒有任何商品、勞務借口,其利益來源純粹為下級繳款。參與者只要繳納一定金額“入門費”后,就可以通過發展會員、下線的繳款提成,定額提成的多少依參加者的層級身份而定。
二、以消費返利為誘餌的傳銷模式。隱蔽性很強,多以“消費返利”“購物還本”為幌子,承諾高額回報。按層級發展會員,收取巨額傭金,獲取非法利益。其操作模式為在全國范圍招收網店、實體店為代理商或加盟店,形成連鎖會員店。群眾在代理店消費一定金額后,即可成為會員并獲得總店逐日返利,總店返利來源實則為加盟店向總店繳納的傭金。該模式形成一定規模后,總店會暗示代理店發展下線,招收會員直接繳納現金,以虛構商品交易的方式來擴大業績,獲取更多的消費返利。
三、以投資原始股、基金等形式的傳銷模式。多以海外、香港、北京等公司名義,事先經過專門“包裝”,并在網上設立網址,夸大公司資金和業績,進行虛假宣傳。同時在全國各地設立代理商、代理人,以該公司即將上市,提前銷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為名,進行傳銷。該模式推出的投資方案一般有兩種:一是固定收益,即購買股票或基金后,在一定期限內獲取連續分紅,且承諾公司上市后,持有的原始股可入市交易。二是“對碰”收益,這要求投資者發展下線,通過與下線投資者“對碰”,將獲得固定收益以外的高額獎勵,下線越多獎勵越高。
四、以養老保險返利為名的傳銷模式。是以買養老保險的名義誘惑老人,多推行類似“三養合一”的消費養老模式,要求投資者進行消費投資。投資者加入后可注冊成為會員,并可得到公司提供的等價產品。如果會員發展新投資者,就會成為新投資者的推薦人,并獲得相應返利,老會員再把新投資者注冊成為新會員,讓其繼續發展新投資者,發展的投資者越多,獲利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