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660元會費,就可加入紅通網站成為會員,之后,每介紹一人入會,便可得到110元的提成,會員再發展會員,還會分別得到70元、20元、10元、5元的提成。同時,還可獲得獎金及兌換“紅通幣”,在紅通網內流通。
不過,你千萬不要相信,這些看似美好的事情不過是傳銷。日前,光明公安分局成功破獲一起網絡傳銷詐騙案,涉嫌組織傳銷罪的嫌疑人李某、陳某、孟某、張某被成功抓獲,這個天上掉餡餅的美事兒讓千余人上當受騙,被騙資金達百余萬元。
4月25日,光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在工作中獲悉,某招待所內有人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光明分局高度重視,迅速抽調精干警力進行喬裝偵查。偵查中發現,在這家招待所的313房間內,有人以網絡營銷為誘餌,拉攏一些群眾加入互聯網絡上的紅通網站成為會員,并繳納660元會費。每名會員每發展一名下線,便可得到110元的提成。以此類推,下線會員再次向下發展會員,則可分別得到70元、20元、10元、5元的提成。光明公安分局立即將此情況向上級做了匯報。我市“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辦公室獲得此線索后,要求光明公安分局縝密偵查,速破此案,及時挽回被害人財產損失。
辦案民警兵分三路展開調查工作。一路辦案民警圍繞該團伙組織機構展開調查。很快,雙塔區人陳某(男,41歲)、李某(男,40歲)、孟某(女,51歲)納入警方視線。三人以“313”房間為據點,在該房內架設網絡,向群眾大肆宣傳如何加入紅通網站,如何獲取高額回報,拉攏群眾注冊會員并繳納會費賺取提成。同時,在該房間內組織下線會員進行網絡操作等相關培訓。另一路辦案民警圍繞紅通網站展開調查。調查中,辦案民警掌握了該網站管理模式及操作方法,并獲取了大量注冊會員信息,為案件偵破固定證據提供了第一手資料。第三路辦案民警圍繞資金流展開調查。通過對該傳銷團伙銀行賬戶摸排,辦案民警很快摸清了該傳銷組織的資金鏈條。每名會員在紅通網站注冊成功后,按照網站站內工作人員提示,將會費打入指定銀行卡號,同時,網站負責將此會費以相應的比例逐級打入新注冊會員上家賬戶作為提成。偵查中發現,陳某、李某伙同孟某三人自2010年來,以網絡營銷為誘餌,先后拉攏千余名會員加入該組織,吸納會員會費累計百萬余元,從中謀利數十萬元。
在掌握了大量證據后,辦案民警決定立即收網。5月9日15時許,辦案民警在某招待所313房間內,將正在向10余名群眾授課的陳某、李某、孟某一舉抓獲,并及時追繳贓款10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陳某、孟某及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審理、深挖及贓款追繳等工作正在進行中。在這起網絡傳銷案件中,大部分參與者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而非真實身份,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的聯系主要通過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工具完成。這給辦案民警的取證帶來困難,目前,警方已前往天津、撫順、錦州等地繼續進行取證工作,警方也希望參與者能夠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記者昨日在市看守所見到了4名嫌疑人,4人都對自己涉嫌組織傳銷罪表示不解。李某是這起網絡傳銷案中的最上線。李某是通過一個江蘇的網友得知紅通網的,因為覺得660元不是一筆大數目,他就加入了。隨后,他介紹陳某、張某成為自己的下線,陳某又將孟某發展為自己的下線。在收到第一筆“投資”回報后,4人就更加積極的拉攏更多的人“入會”。隨著上當受騙群眾越來越多,他們每升到一個級別都可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但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的下線、下下線,就不再有像他們那樣的“運氣”了。因為一旦吸納了足夠的資金,網站就會關閉,入會人員的“投資”也就打了水漂。警方介紹說,“這樣一級一級的會員,就像傳銷的金字塔型結構。”獲利方式同樣是交納會費,然后再拉人進入作為自己的下線。這種方式與傳統傳銷沒有本質的區別,不過是披著網絡的外衣罷了。
警方提醒
網絡傳銷更為隱蔽,謹防上當。目前網絡傳銷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開辟專門網站,發布傳銷信息,誘騙網民上當。這些信息往往以“資本運作”、“電子商務”、“網絡銷售”、“網絡加盟”等面目出現。還有一種是在網上建立傳銷系統,要求交納一定費用或購買產品、積分、返利等,并要求繼續發展下線,所發展的人數越多,獲得的報酬就越多。人們在遇到相關創業、投資項目時,一定要仔細研究商業模式。如果經營項目并不創造財富,卻許諾只要交錢入會、發展人員就能獲取“回報”,就要提高警惕,沒有這么輕松就賺大錢的事。防范網絡傳銷,遠離騙局,最根本的還是要克服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