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一個名叫“天才全球付GCB”的公司“橫空出世”,根據該公司認證微信公眾號介紹,“天才全球付GCB”是光彩事業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發行的,法人代表李圣明(別名:李昊),光彩事業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則于2016年1月16日在深圳成立。經舉報人多方核實,該公司嚴重涉嫌網絡金融傳銷(非法集資)。證據如下:
一、GCB(光彩幣)嚴重涉嫌網絡金融傳銷(非法集資)
GCB(光彩幣)是該公司的最主要產品(也是唯一產品),據該公司介紹,GCB 是既能增值又會繁殖的自由貨幣系統,GCB不單單是一個虛擬貨幣,而是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金融工具,是一個正式在三大板塊(全球購,全球付,全球匯)中流通的貨幣。天才全球付GCB分為四個套餐(1美金=6.5RMB):1星會員--1000美金,2星會員--3000美金,3星會員--10000美金,4星會員--30000美金(每位會員有一次升級機會)。收入包括靜態收入和動態收入。其中,靜態收入按持幣算力和市場浮動增值,采用區塊鏈云端挖礦技術,根據賬戶持有的GCB數量復利增漲,第1月-8月,每月復利漲10%;第9月-3年,每月復利漲5%;第4年-6年,每月復利漲3%;第7年-20年,每月復利漲1%。GCB最主要的收入則來源于動態收入。動態收入包括:(1)推薦獎:1星會員拿8%獎金,2星會員拿9%獎金,3星會員拿10%獎金,4星會員拿10%獎金。(2)對碰獎:1星會員拿8%獎金,2星會員拿9%獎金,3星會員拿10%獎金,4星會員拿10%獎金。(3)領導獎:1星會員可拿3代5%,2星會員可拿5代5%,3星會員可拿7代5%,4星會員可拿9代5%。(4)見點算力。拿自己點位下面推廣算力的0.5%(領導人滑落的也算,無需自己推薦),1星會員可拿4層0.5%,2星會員可拿6層0.5%,3星會員可拿8層0.5%,4星會員可拿10層0.5%。(5)全球分紅。小區業績完成200萬美元可享受0.5%教育配額,小區業績完成600萬美元可享受0.5%教育配額+0.5%養老配額,小區業績完成1800萬美元可享受0.5%教育配額+0.5%養老賠額+0.5%特別貢獻,除首期 1200 萬枚由實驗室直接發行外,推廣獎勵全部通過錢包算力發行給參與用戶。其中每天 50%按錢包排名算力發行,50%按推廣算力發行。
GCB獎金制度看起來似乎很復雜、很深奧,但其實這只是該公司在故弄玄虛,本質就是拉人頭、發展下線的典型傳銷模式。1、參加者通過認購所謂的虛擬貨幣GCB(光彩幣)取得加入、介紹他人加入的資格;2、通過介紹他人參加發展下線人員,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層級內部財富再分配關系的組織體系;3、組織者利用參加者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參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順序及其發展人員數量決定。因此,舉報者嚴重懷疑,GCB(光彩幣)嚴重涉嫌網絡金融傳銷。同時,該模式也嚴重涉嫌非法集資。
二、存在大量虛假宣傳
1、冒用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光彩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光彩集團)名義開展虛假宣傳(特別是拼接李克強總理講話視頻開展虛假宣傳)。GCB推廣者在網絡、微信及部分媒體騙稱其公司是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光彩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光彩集團)直屬的投資銀行式的控股公司,是國家統戰部直屬機構,并盜用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會標及相關資料,將支持光彩事業的領導人(李克強總理)圖像和參與光彩活動的影像資料置于其推廣材料之中。對此,光彩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光彩集團) 今年5月連續發出《嚴正聲明》(光彩集團【2016】517號)、《光彩集團關于李昊等兩人盜用我集團名義的嚴正聲明》(光彩集團【2016】518號)兩份聲明。明確指出:1.光彩集團未持有光彩事業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股權。2.光彩集團迄今為止,從未發行和授權其它單位和個人發行虛擬幣。3.光彩集團從未開通過官方網站,如有均系假冒。4.李圣明(曾用名:李昊)非光彩集團員工,也從未擔任過本集團任何職務。5.光彩集團董事局主席任頡先生與李圣明先生(曾用名 李昊)從未發生任何經濟往來。6、近期,李圣明(李昊)和李柏運(李繼發)在網上發布消息、圖片、視頻,表明其二人混入光彩集團北京總部。進行演說和招商活動。這完全是非法的個人行為,與我集團無關。7、李圣明(李昊) 和李柏運(李繼發)所從事的活動不是光彩集團的行為,也未經光彩集團任何領導人批準,但李圣明(李昊)、李柏運(李繼發)仍然在媒體上發布各種文字、圖片和視頻信息,聲稱其行為均系“光彩集團”的正常招商活動。5月18日,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也發出嚴正聲明《關于“光彩幣(GCB)”與中國光彩會不存在任何關系的聲明》,指出,光彩幣(GCB)推廣者在網絡、微信及部分媒體騙稱其公司是本會直屬的投資銀行式的控股公司,深圳光彩事業有限公司騙稱其是國家統戰部直屬機構,并盜用我會會標及相關資料,將支持光彩事業的領導人圖像和參與光彩活動的影像資料置于其推廣材料之中。本會聲明,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無任何直屬企業,從未與任何社團、企業合作開展過商業活動。“光彩事業”和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會標為我會注冊商標,任何未經本會許可的使用均屬侵權行為,本會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本會提請廣大網民,謹防受騙。
2、炮制“GCB可做國際結算支付工具”謠言。該公司宣稱,該公司運營總監李總參加了近期在國家會議中心召開的“一帶一路”戰略會議,現場由“一帶一路”負責人于今等國家主要領導在場見證這次歐洲的緊密合作幾大項目,接下來會由金融大平臺結合“一帶一路”戰略走向全球,全面用GCB做國際結算支付工具。并宣稱,央行于5月18日凌晨00:15發布由歐洲498家金融機構,同時對跨境支付金融神器GCB支付系統,認定為各國貨幣支付清算系統。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浦發銀行;匯豐銀行(中國)、花旗銀行(中國)、渣打銀行(中國)、星展銀行(中國)、德意志銀行(中國)、法國巴黎(中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銀行(中國)、東亞銀行(中國)等19家銀行獲得GCB第一批直接參與者資格。如此謠言,雖然漏洞百出,但卻蠱惑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
3、炮制“互金協會成立區塊鏈工作組,李昊主席任副組長”謠言。該公司宣稱,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6月15日召開會議,成立區塊鏈研究工作組,重點圍繞區塊鏈在金融領域應用的技術難點、業務場景、風險管理、行業標準等方面開展研究,跟進國內外區塊鏈技術發展及在金融領域應用創新,密切關注創新帶來的金融風險和監管問題。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原中國銀行行長李禮輝任該工作組組長、全球付集團董事長李圣明任工作組副組長。工作組首批成員包括單位成員和個人成員,成員來自銀行、證券、保險等傳統金融機構以及新興互聯網金融企業、金融基礎設施機構和科研院所,其中包括來自業界和科研院所的知名專家學者、中組部“千人計劃”專家、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等。
三、超出工商營業執照許可范圍非法經營
舉報人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查詢得知,該公司涉及光彩幣(GCB)發行的注冊公司有以下四家:全球匯網絡營銷(深圳)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16106238),全球付區塊鏈文化交流(深圳)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16576077),全球付區塊鏈信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16581521),全球付區塊鏈創新發展(深圳)有限公司(注冊號:440301116576229)。而根據營業執照登記內容,這四家公司僅僅具備利用互聯網經營游戲產品(含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絡游戲幣的研發等許可經營內容。根據2009年文化部、商務部《關于加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網絡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絡游戲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于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于網絡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的服務器內,并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用于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絡游戲服務,表現為網絡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因此,發行光彩幣(GCB)明顯超出了該四家公司的營業范圍,屬于披著互聯網金融的外衣,行傳銷(非法集資)之實。
據舉報者初步核實,目前已經有廣州、湖南、江西等多省大量不明真相的群眾陷入了“天才全球付GCB”網絡傳銷(非法集資)騙局“不可自拔”。在此,特懇請相關監管部門認真核實、嚴肅查處,盡最大程度減少受騙群眾的經濟損失,并防止更多群眾受騙,維護好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