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路 丹)近日,《廣州市測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以廣州市政府第24號令公布,并于5月1日起施行。
《辦法》通過制定一系列測繪管理制度,旨在達到節約行政成本、促進測繪成果共享、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的目的。
如:《辦法》確立了測繪經費制度,統一測繪經費的管理體制;確立了基礎測繪成果的定期更新制度,保持基礎測繪成果的客觀性,確保所采集的基礎地理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避免因測繪成果的過時失效而造成測繪經費的重復投入;確立了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標準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廣州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推動基礎地理數據和空間數據基礎平臺的建設;確立基礎測繪成果共享體制,實現對測繪成果的科學管理,保證測繪成果及時、準確、安全、方便地提供使用,使所有基礎測繪成果能夠真正地為社會服務;加強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檢查,確保測繪成果質量,維護權利人的合法利益;參照建筑工程監理的成功經驗以及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采用監理方式對基礎測繪項目進行質量控制的作業經驗,加強大型測繪工程的質量控制,使測繪工程的管理逐步走向專業化和規范化;確立測繪單位信息管理制度,全面衡量測繪單位的素質和服務水平,為測繪項目采購方提供參考信息,加強社會對測繪隊伍的監督,使測繪單位自覺主動地提高質量、改進服務。《中國質量報》
路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