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馬紹棟)從山東省中小企業局了解到,為進一步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自今年4月1日起山東省將施行《山東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考核辦法(試行)》,辦法將考核小微企業新增戶數、貸款比重變化、專項扶持資金增速等指標完成情況,最終根據得分高低對各市小微企業發展情況排序,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省政府對各市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考核辦法制定了詳細的指標體系,總分100分,分為創業興業目標(30分)、發展目標(30分)、發展環境考核指標(40分)3大類。其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在市級年度目標考核中所占分值占比最高,為10分,可見辦法對各地政府在扶持小微企業的力度方面很關注。
一直飽受詬病的小微企業貸款難、負擔重、抗風險性弱的問題在此次考核辦法中也做了明確規定。據該省中小企業局相關人士介紹,指標體系中有“年末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余額占全部企業貸款余額的比重及變化”一項,旨在推動各地加大對小微企業資金扶持力度;同時“小微企業結構性減稅及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兩項優惠政策的執行也列入考核,意在避免“只有政策沒有執行”的情況。
“此前國家、省及各市都出臺了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次辦法的施行就是為了在執行層面督促各市政策盡快落地,讓我省小微企業真正得到實惠。”上述人士表示。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