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作中尋找創業樂趣
美國中學生的勞動觀值得借鑒
□ 劉北辰
清晨5時半,約翰·史密斯的鬧鐘就會準時的響起,無論這天晴天或是刮風下雨,他都會睡眼惺松地穿好衣服,出門去上班。千百萬美國人都日復一日重復著這樣的生活,但約翰與大多數人不同,他年僅17歲,每天的大部分時間要在中學念書。在美國,約有300萬中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工作,約翰便是其中之一。
約翰在紐約州霍內爾為一位獸醫工作。他每周工作3~4個早晨,在這工作的兩個小時里,他要打掃診療室和養狗場,刷洗手術室,喂養動物和遛狗。干完活后再回家吃早飯,然后徒步10分鐘趕去學校。放學后,約翰有時候能自由支配時間,有時候還要回到獸醫所,為動物手術做準備工作,喂養其他動物和再遛一次狗。要是在冬天還要掃除積雪。
約翰和另外兩個男孩輪流為這位獸醫工作,所以他不必每天都去。每周平均工作15個小時,工資約30到70美元。他會把大部分錢存入銀行,為買汽車做準備。
約翰為這位獸醫工作已有3年。至于中學畢業后做什么,他目前還并不十分確定,或許會去上大學,但他可不會想當獸醫。
約翰的情況并不特別,美國有半數以上的中學生從事有薪酬的雇傭勞動。由于有300萬名中學生,每周用部分課余時間去工作賺錢,從而壯大了美國勞動力隊伍。他們做打字員、招待員、營業所的辦事員、超市的收銀員、商店的售貨員、飯店的侍應生、勤雜工或洗碗的伙計、醫院的護理助手、停車場的服務員、木匠的幫手、油漆工、加油站服務員、園藝工、清潔工等。長期從事一份有薪酬的工作是美國青少年成長期中常有的事。
這樣的學生出于不得已而工作的很少。事實上,很多外出工作的學生還是那些有父母應付一切開銷的中產階級子女。為什么呢?部分答案要從美國的歷史中尋找。美國人一直喜歡工作,認為工作對于個人主義可以起到維護作用。為了逃避宗教迫害而從歐洲來的早期定居者,把辛勤勞動看作一條生路。由于這個國家沒有森嚴的階級結構而且摒棄門第觀念,游手好閑從來沒有什么可標榜的。開國元勛之一,本杰明·富蘭克林更視勤奮為人類美德,并且努力學習,鞭策自己要為不懈地獻身于有益之事而生活。
現在這些觀念已經有所淡化,以艱苦工作為榮的論調不再像殖民地時代那樣廣為流傳。但是,也許由于美國人沒有悠久的歷史,他們往往從工作中發現自己的價值。當社會學家問一批美國中產階級的中年人,如果他們突然有了足夠的錢,將樂意做什么?90%的男人和80%的女人都會說他們樂意繼續工作。大多數人說,他們從工作中得到的樂趣多于安逸閑散的生活。
這一切表明,在美國工作賺錢絕不意味著任何恥辱。一個有工作做的青少年決不會由于外出工作而被人看作貧困潦倒,或者喪失了受教育的權利。
中國和美國社會制度不同,發展背景各異。發展程度也有差異,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國青少年利用課余時間工作,以工作為榮的社會認識,值得我們深思和借鑒。《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