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賈 春) 日前,內蒙古包頭檢驗檢疫局就確保進出口機電化礦產品質量提出要求,從生產加工、成品包裝、儲存和運輸,審批、許可、注冊登記或備案等方面,開展深入排查。
該局排查的重點建筑類商品是鋼筋和水泥。截至7月底,轄區出口建筑用鋼筋11批、5430噸。其中大部分為包鋼生產,其他為市場采購的宣鋼產品。該局對宣鋼產品抽樣送檢,進行了化學5項和物理2項檢測,全部合格。出口建筑用水泥4批、3160噸。其中包頭祥順達工貿有限責任公司1000噸、包頭市北元鹿飛水泥有限公司2000噸,市場采購160噸。該局對這兩家公司的水泥抽樣后送內蒙古自治區建材產品質量檢驗所進行全項目檢測,全部合格。
包頭局嚴格對分類管理獲證企業實施監督檢查。在上半年的抽樣比對實驗中,該局對出口量較大的包鋼集團、昭和稀土等4家獲證企業的產品抽取21個樣品進行比對,比對合格率100%。同時,加大分類管理的宣傳力度,嚴格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制度,動態調整企業分類等級。
此外,該局重點就檢驗監管流程、檢驗檢疫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現場檢驗記錄等方面進行了排查。同時,結合廉政防控試點工作,在檢驗科室內部業務管理方面進行排查,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和廉政風險防控的相關要求,避免各種問題和風險情況的發生。 《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