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實申報 規范管理
———外購型企業產地證申報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趙 怡
日前,鄞州檢驗檢疫局簽證人員在產地證簽證過程中發現,部分外購型企業(指在全國各地組織貨源代為出口的外貿企業)在申報產地證過程中頻頻出現不如實申報現象。誤報瞞報的項目主要集中在HS編碼、原產地標準、生產廠家及發票金額等方面。具體表現為如下五大問題:
誤報HS編碼 因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和能力,申報人員往往憑借產品名稱或外觀,通過網絡的簡單搜索,自行判定H.S.編碼。如有企業將某種塑料切片機,HS編碼歸類為3926909090(其他塑料制品),但經檢驗檢疫部門核實,應歸類為3924100000的塑料餐具及廚房用品。
逃避異地調查 部分外購企業為求便利,將異地生產企業報為本地企業來逃避異地調查。例如向A公司收購的產品,生產廠家一律填寫A公司,不深究其是否為實際的生產廠家還是再次轉手的中間商。
對原產地規則不甚了解 因對原產地證規則了解不透,造成部分外貿企業身陷產地證申報誤區。誤認為使用進口原料就不能申請原產地證,國內收購的原料=國產原料,或者誤認為原產地標準不同,關稅優惠也將區別對待等等,從而刻意或無意地隱瞞進口成分。
發票金額不實 部分企業申報產地證時提供的發票金額遠低于出口報關金額,在國外海關進口通關時申報的金額更低,從退證查詢中我們可以發現,為了逃避進口關稅,國外中間商、進口商相互勾結虛報貨值。雖然區域性產地證中體現了發票金額欄目,但是高價低報的現象仍然無法避免。
誠信意識薄弱 雖然大部分的產地證注冊企業已經納入了誠信管理系統,簽證部門對企業的誠信記錄也在逐步的充實更新中,但僅憑人腦記憶來進行后續監管及抽查批次的調整,必然會存在疏漏,這樣一來就導致了誠信扣分變成形式。簽證部門缺乏系統有效的后續監管,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企業誠信意識的淡薄。
據統計,截至目前鄞州區共1200家產地證注冊企業,其中30%為純外購型企業,2010年新增產地證注冊企業38家,其中就有21家為外購企業,且多為小型外貿公司。2010年1~2月鄞州局簽證金額及批次排名前二十位的企業60%是外購型企業,外購企業的申報批次及貨值均超過了總簽證批次及貨值的40%。基于上述五大問題及外購型企業實際情況,建議從以下幾點規范外購型企業的申報行為:
加大宣傳力度 簽證人員要加大對外購型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原產地規則的宣傳力度,同時要做到對簽證的主要產品的編碼歸類、原材料和基本價格做到心中有數,進行有針對性的核查,做到有的放矢。
完善誠信管理系統 將誠信管理系統與原產地業務電子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對接,方便簽證人員在審證過程中直接調閱該企業的誠信記錄,從而進行后續監管中的抽查比例的調整,同時加大行政處罰及誠信扣分力度,發現不如實申報行為一律嚴肅查處并在誠信管理系統中記錄并通報。
規范異地調查 在原產地業務電子管理系統中增加異地調查模塊作為異地貨源核查的輔佐,由產地局在系統內錄入異地調查單信息,并實現全國數據共享,簽證局直接在系統中進行調閱,從而達到取代紙制單據,同時規范統一異調單格式及內容的效果。
擴大重點法檢產品的范圍 規定所有的法檢產品在申報產地證時必須在企業端錄入其相應的報檢號碼,對于非法檢產品,建議通過提供報關單等相關出口單據進行數據核查比對。
加強申報員管理 建議對申報員實行準入考核制度,將由于申報員原因造成的不如實申報現象,記錄在原產地業務電子管理系統中該申報員的相關信息內,并定期向企業負責人進行通報,對于違規記錄較多的申報員取消其申報資格。
《中國國門時報》
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