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丁 瑩)國家認監委日前發布公告指出,自今年1月18日起至7月31日,小功率電動機產品3C認證申請人可自愿選擇按照新版標準或者GB 12350-2000(以下簡稱舊版標準)申請認證;自今年8月1日起,認證機構應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認證證書。
據了解,小功率電動機產品3C認證所適用的標準GB12350-2009《小功率電動機的安全要求》標準(以下簡稱新版標準)已發布,并將于8月1日起實施。自2010年8月1日起,新版標準對應產品應按照《標準法》的規定,符合新版標準要求后方可生產、銷售和進口。
公告指出,對于已經獲得強制性認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可于新版標準發布后、并應在下一次跟蹤檢查之前,向指定認證機構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并接受實驗室依據對應標準差異項目實施的檢測,合格后換發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紤]到此次新版標準與舊版標準之間存在較大差異,為了保證檢測報告的完整性,實驗室完成差異項目檢測后應向認證證書持有人出具樣品全項目檢測報告。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11年8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認證機構應予以暫停;2011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對于2010年8月1日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詳細內容可登錄國家認監委網站公文公告欄查詢!吨袊|量報》
記者丁 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