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信 克)近日,新疆鄯善縣出臺《有機及綠色農產品申報獎勵辦法》,規定凡在鄯善縣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并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的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或社會團體,其農產品通過國家質量認證的均可申報享受一次性獎勵。
據悉,獎勵辦法中規定,對獲得綠色食品認證證書的,給予申報單位每個品種一次性獎勵1.5萬元;其產地認定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加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獲得有機食品產品認證證書的,給予申報單位每個品種一次性獎勵2萬元;其產地認定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追加一次性獎勵2萬元。截至目前,鄯善縣已擁有兩個綠色食品,兩個通過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認證。
《中國質量報》
信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