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建立了有機產品認證監管體系,發布和制訂了《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機產品》國家標準和《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等規范性文件。國家認監委與農業部、商務部、環保部等各相關部門積極探索與國際接軌并適應我國國情的食品農產品認證認可體系,以促進我國有機產業的發展。
據國家認監委注冊部有關官員介紹,我國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具有5個特點:一是體系基本完整,法規規范標準齊全;二是與國際接軌,法規標準起草制訂過程中充分參考了國際和國外有機法規標準;三是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在特殊作物種植、投入物質列表、有機管理體系等方面都更加貼合我國農業生產實際并有所創新;四是充分考慮了保障食品安全、維護消費者利益;五是為國際互認與合作留下了空間。
目前,我國有機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體系包括,國家對認證機構設立施行審批制度;國家要求認證機構獲得CN?鄄CA確定的認可機構認可;有機認證檢查員注冊制度和標識制度。有機產品認證監督制度包括,國家認監委作為中央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監局和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為主體的地方認證監管部門共同實施對有機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進行監督的主要方法有報告制度、詢問制度、舉報制度和抽查制度。
據介紹,國家認監委對有機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非常嚴格,每年都組織不同形式的監督檢查,包括認證機構現場檢查、生產企業現場檢查等。(草 玉)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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