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發出的《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將降低企業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以陽泉地區2011、2012兩年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收費情況為參照,新收費標準實施后,將惠及陽泉地區30多家進出口企業,預計2013年可為陽泉地區進出口企業減輕負擔約20多萬元。
根據新的收費標準,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方式將進一步簡化,原標準中的品質檢驗、動物臨床檢疫、植物現場檢疫、動植物產品檢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設備衛生檢驗、衛生檢疫合并為貨物檢驗檢疫費一項,取消累計收費。貨物檢驗檢疫收費標準大幅降低,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1.5‰、1.2‰計收,降為按貨物總值的0.8‰一次性收取。新辦法還將部分資源類商品的檢驗檢疫費由從價計征改為從量定額收取。對礦砂、礦渣和礦灰等商品按每噸0.6元收取;對液化天然氣、氣態天然氣和石油原油按每噸0.08元收取。(茹艷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