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南通檢驗檢疫局在對某公司即將用于生產出口服裝的面輔料進行抽樣檢測后,發現其縫紉線使用了歐盟禁用的偶氮染料,4-氨基偶氮苯含量高達1734mg/kg,遠遠超過歐盟2002/61/EC指令規定的30mg/kg。企業及時調整生產計劃,更換了合格的服裝縫紉線,從而消除了因質量隱患而造成不必要損失。這是今年南通地區檢出的第二起縫紉線禁用偶氮超標案例。
無獨有偶,前不久,江蘇某公司出口到歐盟的1萬件風衣,因為所用滌綸縫紉線編織成的滌綸網眼布內襯被檢測出含禁用偶氮染料,而遭遇退貨。另一家公司出口到德國的一批休閑服裝,因服裝上的縫紉線繡花圖案被檢出含禁用偶氮染料,不僅遭遇退貨,還被索賠人民幣40余萬元。而一起出口歐盟的兒童尼龍夾克,企業因未對產品所用縫紉線按要求檢驗,產品出口后在灰色縫紉線中發現了69.9 mg/kg的4-氨基偶氮苯,企業因賠償而破產。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外貿單位及出口服裝生產企業,對輸往歐盟的服裝,不僅面料要保證不含禁用偶氮染料,還要加強對縫紉線、繡花線、花邊等輔料中禁用偶氮染料的控制,不要因輔料在服裝中的比重小而予以忽視,此外,服裝面輔料的檢測要超前把關,爭取在有限的生產周期內及早處理質量隱患,以免因使用了不起眼的問題輔料而造成整批出口服裝退貨或索賠。
背景資料:偶氮染料是紡織品服裝在印染工藝中廣泛應用的一類合成染料,用于多種天然和合成纖維的染色和印花。有關研究表明,在特殊條件下,禁用的偶氮染料可能會裂解出致癌芳香烴,引起直接接觸的人體皮膚病變,嚴重情況可誘發癌癥。禁用偶氮染料因其高危害性,已成為國際紡織品服裝貿易中最重要的品質監控項目之一,也是生態紡織品最基本的質量指標之一。(戴新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