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安全主任制”顯威力
安徽馬鞍山市質監局創新監管方法實現食品監管工作水平持續提升
本報訊 (記者郭 明 李 輝)近年來,安徽省馬鞍山市質監局以推行食品安全主任制度為抓手,創新開展許可和監管捆綁責任到人的監管模式,實現食品監管工作水平持續提升、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格局。
馬鞍山市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達252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213家,產值達億元以上的企業11家。為了落實“企業負主體責任、監管部門負監管職責、地方政府負總責”的“三位一體”的責任體系,增強企業保證產品質量的內在動力,馬鞍山市質監局參照企業管理中職業經理人制度的做法,在食品生產企業中推行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任制度,強化企業內部人員的素質,使其變成既有質量安全意識又有質量管理能力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踐行者。
食品質量安全主任在其就職的企業內部擁有監督權、檢查權、督促權、指導權、培訓權、建議權和咨詢權等管理權,其中對企業原材料的進貨驗收工作負有監督權,有權禁止使用有毒、有害、變質、過期及非食用原料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原材料進行生產;對本企業成品出廠負有監督權,有權禁止不合格產品出廠;一旦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負責組織協調企業內部的溯源調查、召回處理、統計和報告工作;重點對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管理制度、衛生制度的執行情況行使檢查權,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及時糾正;督促企業對原材料質量、生產過程控制、成品出廠把關等環節實施全過程安全運行,指導企業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產品執行標準等要求貫徹執行;隨時根據需要a對本企業員工開展不定期的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和技能學習培訓等。“擔任食品安全主任,既要對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更要對消費者負責。”安徽省馬鞍山市達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主任趙治天向記者介紹說。
“我們對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任實行聘任公示制度、考核初評制度、繼續教育制度、綜合評價制度、人才跟蹤制度。建立全市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任人才庫,包括質量安全主任基本信息、考試信息、日常工作信息、評價信息等,并持續跟蹤人才流動和使用情況!瘪R鞍山市質監局食品科科長李娟介紹說。
質量安全主任繼續教育證書記載了個人的培訓和考核記錄,這是獲證者的能力證明。針對企業“重許可、輕監管”的現象,質量安全主任制度與食品生產許可發證工作掛鉤,作為必要的前置條件之一,在新辦企業具體審查中,必須設立企業質量安全主任,對于換證企業,質量安全主任必須獲得繼續教育證書。
“抓質量,我就是第一責任人,我就是質量安全主任。”馬鞍山市慈湖豆制品廠廠長朱云說。目前企業法人代表擔任質量安全主任的占馬鞍山市獲證企業的30%左右。
馬鞍山市質監局還以許可和監管捆綁責任到人的監管模式,提高監管工作的有效性。對獲證企業的監管實行“定人、定責、定大類、定企業”的方式分片包干,一家企業從許可取證到證后監管都由一個監管人員主要負責,一類企業由同一個監管人員主要負責,其他監管人員配合。每一個監管負責人要熟悉對自己包干的同類企業的工藝流程、產品特性、質量控制、內部管理等整體情況,每一個監管人員由于從企業發證審查的時候就介入,持續跟蹤,許可和監管責任實現捆綁,從而使監管人員責任心增強、服務有效性提升。
由于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和監管水平持續提升,馬鞍山市食品生產加工業產品質量總體平穩,市級以上產品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企業綜合競爭能力和品牌形象得到顯著提升,經濟效益穩步提高。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