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為加強對行政處罰案件的后續監督,督促企業及時整改違法行為,近日,淮北市質監局制定出臺了《行政處罰案件后續監管督查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制度》明確了案件承辦機構是行政處罰案件后續監管的第一責任人,確定了市局對監管情況實行抽查為督查主要方式。《制度》規定,督查重點主要是涉及食品、特種設備和人身健康三大安全的案件,群眾投訴舉報的案件,上級交辦或其他部門轉辦的案件以及其它有較大影響的案件。督查內容主要包括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情況、涉案物品的處置情況、涉案當事人違法行為的整改情況以及執法人員遵守規章制度情況等。《制度》對督查中發現問題的反饋通報、后處理以及責任追究等作了具體規定。
《制度》的出臺將為進一步加強質量安全監管、深化效能建設、強化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