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海門某公司向埃及出口一批多品種實驗室耗材,南通檢驗檢疫局開發區辦輕紡科工作人員在對該公司產品進行裝運前檢驗監裝時,發現一批外包裝注明為塑料吸頭的紙箱有幾種不同規格。憑著敏銳的職業敏感性,細心的檢驗員立即要求將該種貨物一一開箱查驗,發現其中有1箱為比色皿,15箱為采樣木桿,均未進行申報,未經檢驗檢疫,涉嫌私自夾帶、逃漏檢。
經調查,所夾帶產品為外購產品,須生產企業于產地報檢后出具換證憑單給該公司,然后合并出證。公司貪圖方便,且心存僥幸,認為如此品種繁多的實驗室耗材監裝,檢驗人員不會如此細致核查,以致發生上述不誠信行為。
南通檢驗檢疫局開發區辦對該公司的違規操作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并向該公司仔細宣傳了檢驗檢疫有關法律法規和貨物檢驗監裝要求,要求該公司對此進行書面情況說明,同時承諾以后不再發生此類企圖夾帶、逃漏檢違規行為。
這起案件也為我們的檢驗監管工作敲響了警鐘,南通檢驗檢疫局將深入開展質量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和道德領域突出問題教育治理,并將其始終貫穿到日常檢驗監管當中,要求企業誠信經營,如實申報,嚴把質量安全底線。(戴新蘭 吳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