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2011年11月~12月,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的啤酒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計抽查2家企業的2批次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4927-2001《啤酒》;GB 2758-1984《發酵酒衛生標準》;GB 10344-1989《飲用酒標簽標準》;GB 4544-1996《啤酒瓶》等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對感官、酒精度、原麥汁濃度、總酸、二氧化碳、雙乙酰、鉛、甲醛、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腸道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標簽等項目進行檢驗。
本次共抽查了2批次,經檢驗合格的2批次,批次合格率為100%。
附表:2011年11月~12月廣州市大米產品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和企業名單一覽表。
食品安全常識
1、啤酒應置低溫、陰涼處貯存,避免陽光直射,一般應保持在30℃以下。
2、 搬動啤酒要避免劇烈震動搖蕩,否則會造成內壓過高而爆瓶。
3、使用時要輕拿輕放,啤酒瓶要置于顯眼的地方,避免碰撞或絆倒。
4、罐裝啤酒聽罐后不能飲用。
5、玻璃瓶啤酒要留意是否有“防止爆瓶”警示標志。
消費指南
建議消費者去有規模的商店、超市購買。盡量選購質量比較有保證的廠家的產品。同時要注意包裝上的標簽,標簽應標明:產品名稱、酒精度、原麥汁濃度(啤酒)、凈含量、制造者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產品標準號、質量等級、產品類型。
附件:2011年11-12月廣州市生產領域啤酒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產品結果
產品名稱 | 商標 | 規格型號 | 生產日期 | 生產企業 | 綜合判定 |
珠江啤酒(10°P精品小麥啤酒) | 珠江啤酒 | 600ml/瓶 | 2011-09-30 | 廣州從化珠江啤酒分裝有限公司 | 合格 |
10度珠江精品小麥啤酒 | 珠江牌 | 600ml/瓶×12瓶/箱 | ---- | 廣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