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萬里行消息 5-8月份,溫州市消保委協同溫州市工商局消保處,對本市流通領域的飲用水產品進行了比較試驗。此次比較試驗共抽取了18家企業共22個批次的樣本,有18個批次飲用水樣本符合標準要求,合格率為81.82%。
本次抽檢的4個不合格樣本中,分別有:浙江省平陽縣萬家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萬家優質天然水”(18.2L/桶),其標簽標注不符合標準要求;浙江省平陽縣萬家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南雁蕩山優質天然山泉水”(18.2L/桶),其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酵母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昌泰控股集團瑞安市五云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五云山天然礦泉水”(18.9L/桶),其標簽標注不符合標準要求;昌泰控股集團瑞安市五云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五云山天然礦泉水”(11.2L/桶)其標簽標注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檢測結果僅對抽樣產品負責,不代表同品牌不同型號、不同批次產品的質量狀況,測試結果僅供消費者選購產品之參考,不構成對任何相關產品的推薦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