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如約而至。2021年以來,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新疆市場監管局強化執法檢查力度,堅決維護好市場秩序。
(一)查處伊犁州生產銷售偽劣駝奶粉
2021年3月15日,新疆伊犁州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相關線索對新疆某乳業公司生產的15批次駝奶產品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進行抽樣,經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對上述15批次產品進行檢測發現,其中3個批次的駝奶產品未檢測出駱駝成分,涉案價值約73.7488萬元。
經查,2020年8~10月,陜西某農牧發展有限公司與其他四家公司委托新疆某乳業公司加工駝乳產品。該五家公司為降低成本,在明知可能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情況下,刻意采購11噸遠低于市場價(購買價5萬元/噸)、無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的全脂駝乳粉原料,并與正常價格的全脂駝乳粉混批配貨發往新疆某乳業公司一起投入生產,直接導致上述駝乳制品未檢出駱駝成分。
2021年6月6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公安局對此事件進行立案,對涉事人行政拘留3人,其中1人移送檢察院起訴,凍結資金80余萬元,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此案涉案人員具備一定反偵察能力,在原料產地惡意注冊多家“空殼”公司,且機構嚴密、分工明確,跨省組織原料配送、生產銷售、財務管理,搭建銷售網點(陜西、山東、貴州)與網絡銷售的供產銷鏈條,貼牌生產的駝乳粉產品以假充真、虛假宣傳、價格虛高,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查處吐魯番市某購物廣場經營食品標簽不合規
近年來,隨著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提高,做好食品標簽標注,既是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食品行業健康規范發展的需要,也是保障食品經營者自身權益的要求。食品標簽是指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一切說明物。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虛假的、引起誤解的或欺騙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紹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2021年3月23日,新疆吐魯番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某購物廣場店長的陪同下,對該購物廣場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購物廣場食品區貨架上擺放有糖尿人特膳、糖尿人晚餐、糖尿人早餐、糖尿人麥片(正本消渴)等4個品種的糖尿人即食谷物粉袋。該批產品外包裝上標注糖尿人、正本消渴字樣,存在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的嫌疑。
食品標簽不得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內容;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的內容;產品說明無法證實其依據的內容;使用有違道德倫理或者公序良俗的食品名稱和文字描述的內容。而該購物廣場經營的糖尿人特膳等4個品種的產品類別為方便食品,屬于普通食品。但外包裝上使用糖尿人、正本消渴字樣,易使消費者誤解,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給予當事人教育引導、沒收違法經營的糖尿人特膳等4個品種的產品28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