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和田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中發現,和田市北京西路某超市水產品待售區域銷售標稱“中華鱘”的魚類,標簽標注的銷售價為78.8元/斤,當事人無法提供“中華鱘”的進貨票據及人工養殖證明,該超市的行為涉嫌違反有關規定,和田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27日對該超市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該超市購進、銷售的“中華鱘”實際為人工養殖的普通鱘魚,并非真正的國家保護動物“中華鱘”。該超市以“中華鱘”為噱頭做廣告宣傳,吸引顧客消費。此行為存在以商品標簽為廣告載體,將普通鱘魚廣告介紹、推銷為“中華鱘”之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之規定。
中華鱘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Ⅱ級,其珍貴程度堪比大熊貓。“中華鱘”不能作為經濟魚類進行繁育,野生“中華鱘”受《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保護。捕撈、銷售“中華鱘”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