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10/24日,本人通過實體消費購買了味全樹莓紅甜菜符合果汁,單品價格7.20元,當時買的是買二贈一包裝,訂單流水號#58266,訂單金額共計140.30元。 2、帶回家準備飲用時候發現中間的其中一瓶,已經超過保質期一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分別是20180927-20181017,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導致我不敢進行食用,現商品原封不動保留著。 3、我的投訴訴求是:現永旺屬于經營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的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行為,具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性質,應當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請退還我的購物款,并且賠償經濟損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