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夏天從攜程通過拿去花訂購了長江三峽世紀輝煌號7月30日船票,價格為10288元四個人,由于我們需要從天津訂往返火車票到宜昌,所以也提前給客服電話聯系今早和我們確認船票事宜,客服表示會盡快確認,然后我才在7月12日下單,下單后收到旅游產品確認書拿去花扣去額度。 但這之后從7月12日直到7月28日一直沒有接到攜程的進一步主動確認,沒有單子船票或者乘船通知單,通過合同上所給三峽游客服務中心的電話也無法確認我們是否訂上船票了,微信所給領隊手機也沒有打通。這期間我曾在拿去花還了首期的欠款936元。 2. 后來通過世紀游輪官網上查詢,發現與攜程定的合同價格不符,合同中同等艙房一張船票收了我2500左右,世紀官網上一人1800,這樣的價格差怎么解釋?除了價格差以外,主要是一直沒有收到船票的具體通知,我不知道攜程第三方的合同能否保障我們乘火車到宜昌后坐上船,我便與出發前兩天解除合同。卻被攜程鉆法律的空子訂的合同扣掉了我8000多的額度。 3. 攜程客服認定已經給我們買了船票,經投訴無效之后還被平臺將個人信息轉給債務公司進行電話騷擾和追債侮辱!我為了人身安全,拉黑了攜程客服,刪掉了攜程網上我所有的個人信息。 4. 整個過程中因為我對于消費服務質量非常不滿意認為有權投訴并全額取消合同,因為并沒有真正消費也沒有給攜程造成經濟損失,作為攜程的老用戶,感覺服務質量越來越差,投訴電話很難打,而且投訴渠道效率低,投訴經理態度極差。 回復內容:2018-11-15 14:03:10 商家:消費者在我司預訂長江三峽5日4晚半自助游(4鉆),因消費者自身原因出行前取消訂單,按照合同收取損失,給予消費者承擔部分損失,消費者不接受,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