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9月15日購買普洱市陽光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于陽光新城87棟的精裝修商品房一套,居住時間2015年6月份,購房總價48.3萬元,于2016年3月發現房屋漏水、瓷磚開裂、地板開裂、墻體開裂、樓梯開裂、玻璃脫膠等質量問題,但因房屋使用頻率底(平時無人居住),直到2016年9月15日到位于陽光新城的售樓部進行投訴反映,期間有工作人員上門查看房屋一次,并提出從底部打膠的方式進行漏水修補,其他問題不給予處理,后再無相關任何消息。11月8日,再次到售樓處要求處理,其該公司相互推諉,無人受理!目前該房屋存在的問題已經影響了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特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望給予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