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京東自營商品丟件 拒絕再次發貨 | |
投訴目標:京東 | 投 訴 人:趙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3-02 | 投訴地區:廣東省 |
2月11號在京東網購一搶購商品,華為暢玩4X手機!為京東自營搶購商品!至今仍未收到,期間多次聯系客服人員希望能跟蹤處理!最后確認為商品丟件!本人要求再次發貨,最后客服給出答復為要求我再次在搶購時間搶購,并給予一定優惠補償,本人拒絕接受!期間客服多次致電要求我再搶購一次,協商無果! 作為消費者,已經在該網站成功下單,并達成消費協議,我所要做的就是只負責商品順利到達并完成該次消費!現在京東客服方給出回復卻是要求我再次搶購一次,已明顯違反訂協議!此款商品為京東設為搶購模式來購買,我已遵守搶購的協定成功下單,但是京東方確無明確規定如何維護搶購商品訂單的規定,丟了就沒了,需要消費者再次按照他要求再次搶購!合理?丟件本為京東方運送過程中的錯誤,為何賣方的錯誤要消費者來負責? 投訴京東單方面無視消費者要求以及消費協定,拒絕再次發貨!要求京東重新發貨以及給出滿意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