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車輛拋錨,客服要求墊付的拖車費說憑發票報銷,后寄2張他們要求發票后就沒有反應了。多次客服聯系說30-45天給,現在日期已過,客服回復和之前不要發票結果相同返還電子幣。竟然答應我退款為什么出爾反爾,期間沒有任何溝通。車輛事故沒有要求任何賠償墊付款都不給,這樣公司應該罰。有所有通話錄音證據。
6月23日車輛拋錨,客服要求墊付的拖車費說憑發票報銷,后寄2張他們要求發票后就沒有反應了。多次客服聯系說30-45天給,現在日期已過,客服回復和之前不要發票結果相同返還電子幣。竟然答應我退款為什么出爾反爾,期間沒有任何溝通。車輛事故沒有要求任何賠償墊付款都不給,這樣公司應該罰。有所有通話錄音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