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5日,我在淘寶購買沙丁魚。收件地為上海,運單號碼: 765638855442。順豐速運的快遞員打不通我電話,形成結論“快件派送不成功(因電話無人接聽/關機/無信號,暫無法聯系到收方客戶),正在處理中,待再次派送”。后來,我于8月22日想起此事,聯系順豐速運,查實,該快件已被丟棄。
我認為,快遞員在地址準確無誤卻無法聯系收件人時,應向物業單位查證并取得聯系,而不是找不到收件人就和淘寶賣家確認后,簡單粗暴地拋棄快件。與順豐速運交涉,對方說收件人在快遞過程中不享受任何權益,順豐不需要對收件人負責,僅對寄件人負責。我的想法是,快遞單為多方協議,并不是只有寄方和承運方,收方同樣享有權益。因此,我就此事向順豐速運索賠10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