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3月20號從新疆哈密市前進東路圓通速遞(鐵四小對面)發了一款手機發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運單號碼:1275107746),當時運費加保價費合計83元整,總保價2100元整,當時寄件人就發現手機包裝不合理,不規范,寄件人提醒包裝人重新包裝,但遭包裝人拒絕,包裝人答復,這樣包裝肯定沒問題,當時內件物品有手機,電池,和一款曼秀雷敦硬質瓶裝護膚品,收件人于2010年3月26日親自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圓通快遞公司取件,在公司內,當場拆開包裝,發現手機損毀拒簽,當時的包裝非常粗略,手機,竟然用鐵盒子包裝,正規應該用紙盒子包裝,而且手機 并未用泡沫包裹,只是簡單的用報紙填充,內涵那瓶硬質護膚品,應單獨包裝,卻一并包裝在盒內,而且盒外并未注明內件名稱,及類似防摔誤壓的注意事項。由于我的拒簽,貨物要被退回,收件人怕商品受到二次損毀,自費重新包裝商品,退回新疆省哈密市,該郵件于2010年4月3日到達新疆省哈密市,我通過互聯網查到,狀態顯示貨物正在派送,而且寄件人事先提醒新疆省哈密市前進東路圓通快遞(鐵四小對面)負責人,在在寄件人未簽收而且不在場的情況下,不得私拆郵件。但是令我吃驚的事情發生了,寄件人于中午14時左右竟接到圓通快遞電話,告知我們內件物品沒有損壞,去取回他們已經私自拆開的包裹。后寄件人到達哈密前進東路圓通快遞公司(鐵四小對面),與其負責人進行協商,關于損毀手機賠償問題,但是公司負責人態度極差,推卸責任。在寄件人的強烈要求下,到哈密諾基亞手機專業維修點進行鑒定,當時鑒定出外屏破碎,滑道變形,但是該公司負責人只換了一個外屏,并支付給維修點100元維修外屏的費用,對于滑道毀損,不予修理,寄件人在與哈密公司負責人協議不成的情況下,哈密前進東路圓通快遞(鐵四小對面)負責人竟撂下一句狂語,你們愿意上哪告上哪告去,我不怕。隨后揚長而去。隨后寄件人給12315打電話,請求幫助,在4天后得到回復,新疆哈密前進東路圓通速遞(鐵四小對面)負責人不同意調解,12315建議我們運用法律的手段討回公道。收件人也與當天和他們取得聯系,在于收件人的協商下,哈密公司負責人同意賠償2000元人民幣,讓寄件人帶上有效的憑據與其聯系,并領回賠償款,但隨后寄件人與其聯系時又遭賠償拒絕。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們又與多次圓通快遞上海總公司進行聯系,但是新疆省哈密市圓通快遞(鐵四小對面)負責人表里不一,實質上并未和我們取得聯系,但是卻回復總公司說事情已經解決,12315進行調解是我們發件人不同意調解(記錄在12315可查)。最終總公司并未解決這件事情,只是告訴我們他們上海總公司解決不了,讓我們自行解決。 直到今天我們也未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一把,在當今法治社會,維權就這么困難么?我只是想維護我的合法權益,但是我覺得我自己是那么的渺小,是那么的無助,討回我自己的那一份權利,就那么難么? 新疆省哈密市前進東路圓通快遞(鐵四小對面)負責人竟然可以說出,愛上哪告上哪告去 ,我們不怕,我不知道他們有多么強大的后盾,但是我知道我沒有,我很渺小,愛上哪告上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