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陽光100健身俱樂部因工作原因不能繼續健身不退款不可轉讓 | |
投訴目標:陽光100健身俱樂部 | 投 訴 人:張女士 |
投訴時間:2013-07-10 | 投訴地區:廣東省 |
處理結果:http://www.metrax.net.cn/plus/ts_view.php?aid=86202 |
本人于2013年4月初在深圳南山陽光100辦理了一張健身年卡花費1680有效期至2014年3月30日,但在今年6月本人因工作調動原因無法繼續使用,向該公司提出將卡轉讓給自己的朋友被告知不可轉讓不可退卡,并提出在我們簽的協議背有注明不可轉讓,迫于無奈只能繼續交錢延時使用,請問我要怎么維權,是否可以投訴?請求幫助,謝謝!
【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