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7日,我在廣州市番禺區永旺店小米之家購買一臺小米8SE的手機,價格1999元,(訂單號:SA1180617826803599)。2018年7月16日,該手機出現黑屏后無法重新點亮屏幕的問題,具體是按鍵有聲音、震動、但無論用指紋解鎖還是按開機鍵都無效,一直黑屏。第二天,即7月17日,本人到位于番禺區的小米售后維修店維修,服務人員確認上述問題后,讓我把手機留店觀察。大約一天后通知我說手機已經沒有上述問題,“自愈”了,于是我到店拿回手機。
之后四五天,手機仍然數次出現上述問題,但有時用實體開機鍵能點亮屏幕,于是繼續使用。大約到21日,再次出現無論如何都無法點亮屏幕的情況,遂再次返修。維修人員確認后,稱準備換主板。23日,接到維修電話,卻稱換了屏幕,結果我檢驗手機時,現場出現了上述問題。于是拒絕接收手機,最后維修人員稱準備把手機寄到深圳小米維修中心檢查。此外,我當場要求維修店出具我到店維修的維修記錄,但店員稱因未能檢測出問題,故沒有維修記錄,后在我再三要求下方才出具了一份《檢測報告單》。
2018年7月26日,我接到深圳小米維修中心電話,稱經檢測未發現問題,準備把手機寄回。之后我致電小米官方客服電話描述此過程,得到的回復也是“超過包退期無法退貨,可繼續送檢維修但如果檢測不出來問題,是無法換件或者換貨的”。即進入到“手機黑屏”---“送檢”---“維修方認為沒有問題”---“退回手機并拒絕換貨”---“再次出現問題”的死循環。
我認為,手機作為現代人隨身使用的電子產品,出現這類問題,即失去了該產品的使用價值。事實上,自從該手機出現問題以來,在我手中使用的時間不超過一個星期,多數時間都是在送檢和觀察的過程中。如果廠家能夠保證修好并不再出現此類問題,我也可接受維修。如果不能確認問題何在,也應給予換貨,以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