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京東網上購買的deovo v5手機一部,于2014年3月10日對方收到手機并進行過保送修,3月12日收到通知并支付維修費用200,于3月20日左右收到維修好的手機。 3月24日左右發現手機無法充電,經協商答應免費再次維修。 3月28日對方簽收手機,而后一直未進行維修,截止到4月26日,基本每周詢問對方一次,基本答復是“配件未采購,無法維修”,期間還有1次答復是“沒有手機用更好,不要支付電話費流量費……”。4月26日電話詢問,還是答復是沒有配件進行維修! 該手機在保期間,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不同部件出現過2次質量問題。售后維修也要15天左右(未計算往返送修時間)! 訴求:1、加快手機維修進度,實在無法維修,請退還我手機及100元維修費,并承擔此前往返快遞費用!2、賠償在此期間不提供備用機而造成的我購買手機費用! 一部分記錄證據我已發到貴司投訴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