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商城內部勾結貪污我的退款(服務單號:120408201) 1.我于2011.8.17購買微星主板1塊(3年保修),貨到付款(現金支付) 2.然后2014.3.14出了問題,2014.3.15送修當地京東售后,2014-03-19左右說因為維修時間過長可以辦理退款,退251元,我同意后他們財務開始退款,其中我就在2014.3.20日購買了新的主板(也在京東上購買),但中間無任何人和我核實退款賬號,直到我自己在京東系統發現退款賬戶是交行卡,但我全家人都沒有交行卡,于是問他們客戶情況,期間兩個所謂的高級客戶經理說核實,我說一定要核實清楚了才能退(我當時認為是他們自己的快遞人員用卡刷來套取現金,這個事應該好查,只要看這張卡是不是當天在京東消費了多筆訂單就可以查到,不可能套現只套我這1個吧),但后來還是沒人解決,投訴后說他們財務已退款只能抱歉,居然讓我去銀行查,我怎么能查別人的銀行卡?還說再不行就報警,據我所知5000元以下是不立案的,他們推卸責任,內部勾結,貪污我的退款!真是氣人,明明是他們自己的問題卻要消費者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