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公司門口叫賣免費安裝“衛士通”跟蹤報警器。安裝后說是使用一張新卡,半信半疑安裝后三個月我車被偷(電動車)。于是服務電話聯系,給的答復是無法聯系。我 現在是車被偷,卻還要每月繳費10元,我要申請取消業務,一次扣清每月10元費用(綁定一年)卻被告知要交200違約金。那請問: 1.移動只管收費,不管所提供服務的有效性。賣了衛士通,就必須保證他的使用功能對吧? 老大媽都知道的道理 2、我提前結束合同,愿意損失利益按合同辦事,卻還要交上200違約金。難道是想搶不成? 還是敲詐? 3、移動14年客戶深惡痛絕的霸王條款,只有你利益,沒有我權利????? 4、如果真滴如此無恥,那我也會讓他公司損失幾百才行!!